新闻发布 | 33微克的奋进之路——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022年1月17日上午10时,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以“33微克的进取之路”为主题,重点发布2021年全省首次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及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创新亮点,围绕近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相关解读,并介绍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会上,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陈志鹏发布介绍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情况,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介绍生态环境执法帮扶相关情况、南通启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昌浩介绍启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特点和亮点。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严刚、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陈善莉、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总经理刘峰、延锋彼欧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南京江宁分公司EHS主管工程师顾军还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新闻发言人助理杜其松主持新闻发布会。
杜其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过去一年,在座的各位用独特的新闻视角展现了不一样的江苏生态环保工作,这些环境新闻的背后凝聚着大家的心血、反映了一年的辛劳!同时,这些环境新闻见证了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战攻坚战中,各位是冲在最前沿的;在美丽江苏的生动实践中,各位的妙笔都是点睛之作。在此,我代表江苏省生态环境宣教系统,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打好”到“深入打好”开局起步之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有力指导下,全省上下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紧围绕减污降碳、源头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去年全省PM2.5浓度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国考断面水质完成国家考核目标;长江干流水质总体保护Ⅱ类,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上升41.1个百分点,太湖治理连续第14年高质量实现“两个确保”;累计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27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6个,位居全国前列。尤其是PM2.5浓度首次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绩。每一微克PM2.5浓度的下降,每一个优良天的增加,背后都是庞大的系统工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以“33微克的进取之路”为主题,重点发布2021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围绕近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相关解读,并介绍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路。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部分嘉宾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发布会。
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陈志鹏介绍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情况。
陈志鹏: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安排,我首先来介绍一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情况。
2021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2%,实现2013年以来“八连降”,PM2.5年均浓度首次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为82.4%,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8个设区市PM2.5浓度达35微克/立方米以下。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约束性目标,高质量完成省定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凝聚治气合力。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压实,攻坚合力不断增强。
(一)强化压力传导。完善责任网络,将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任务书形式分解下达至13个设区市、54个县(市、区)。定期通报年度目标、预警信息、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建立问题“排查—交办—整改—评估”闭环机制,确保任务可考核、责任可追溯。对全省国省控点位空气质量状况以及化工园区(集中区)VOCs浓度进行排名,对未认真履职导致排名持续靠后或状况明显恶化的,公开曝光通报,严肃约谈约见。
(二)强化部门联动。发挥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厅与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轮值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问题;与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成立“先锋绿源通”党建联盟,以党建为媒,推进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工作;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加强行刑衔接,加大对环境犯罪行为的惩处威慑。
(三)强化社会监督。江苏电视台、新华日报等媒体开展治气宣传和社会动员,设立“263在行动”电视曝光专栏,宣传先进典型,曝光突出问题,跟踪整改进展。创新设立江苏“环保脸谱”体系,通过不同颜色、不同表情的脸谱,直观展示地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环保履责情况,方便公众实时监督。
二、突出源头治理,系统谋划治气工作。
(一)印发《江苏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全面推进结构调整以及工业源、移动源、城乡面源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完成列入2021年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治气重点工程1万余项。
(二)出台《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落实“源头治理、减污降碳、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要求,加快推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分阶段推进3130家企业清洁原料替代工作。
(三)出台《江苏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应治尽治”的原则,推动焦化、石化、水泥、玻璃、工业炉窑、垃圾焚烧重点设施企业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完成重点工程项目4600余项,切实降低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紧盯重点领域,扎实推进治气工程。
围绕年度大气治理目标,开展“首季争优”“春夏攻坚”“秋冬攻坚”专项行动,扎实抓好四个方面。
(一)深入推进结构调轻调优。
推进“绿屋顶”“绿色车轮”计划,已有59个县(市、区)列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广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
(二)深入推进工业源污染治理。
重点组织开展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回头看”,确保排放达标。全面完成列入年度计划的2900余项VOCs综合治理项目、1.4万余个涉VOCs液体储罐排查、5600个储罐整治、3.1万家餐饮油烟整治提升。开展“双超双有”(超标准、超总量,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涉气排放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善重点监管企业名录,一企一策,精准、科学实施治理提升。
(三)深入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
围绕“车—路—油”开展系统治理,建立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高排放车辆禁限行管控措施,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推动出台夜间加油优惠政策,合理调整油品配送时间;推进加油站在线监控联网,全省完成联网700余座。
(四)深入推进城乡面源污染治理。
推行“清洁城市”行动,推进各类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2021年,全省平均降尘量为3.1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3.9%。
四、夯实基础能力,不断提高治气水平。
坚持精准治气、科学治气、依法治气。
(一)完善法规标准。出台5项治气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强化科技支撑。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重大专项研究,揭示区域性污染特征和成因机制,为大气污染问题把脉会诊、对症下药。建立大气污染防治“1+13”帮扶模式,省级聘请首席顾问领衔,帮助13个设区市分别组建专家支撑团队,及时会诊大气污染成因,提出针对性治理对策建议,指导各地有效管控内源污染。进一步提升监测的精准性,建成由4331个测点组成的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
(三)严格监管执法。建设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省市县乡四级及相关部门全部纳入,纪委监委全过程嵌入式再监督,推动重点问题解决。开展VOCs专项执法,对VOCs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罚。对大气治理领域问题突出的汽修行业、家具行业,开展专项督察和专项整治。
(四)加强联防联控。修订《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推进长三角、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沿江8市统一监管执法、统一预警溯源、统一应急响应、统一考评奖惩,探索建立武澄沙区域(常州武进区、无锡江阴市、苏州张家港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虽然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面对区域性污染问题,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仍然脆弱。全省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面临很大压力。
推进实现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3090” 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下一步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源头治理,推动清洁生产,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推进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强度。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推动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石化等行业企业和工业炉窑、垃圾焚烧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强化建筑工地、道路、堆场等扬尘管控,提高城市保洁机械化作业比率。
二是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是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油、路、车”综合治理,加大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力度。实施“绿色车轮”计划,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替代。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开展中重型新能源货车及内河LNG船舶的推广应用,提升港口、船舶岸电使用率。
杜其松:谢谢!下面,请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介绍生态环境执法帮扶相关情况。
崔恒武: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2021年,江苏大气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保持强有力进攻态势,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8453人次,检查企业39514厂次,对大气违法问题立案查处数6523件,同比上升42.9%,占全省生态环境处罚案件总数的41.1%,在各类型案件中占比最大。特别是,省厅先后开展“大气1号”重点地区专项、“大气2号”活性炭专项、“大气3号”集群专项、“大气4号”在线数据专项、“大气5号”颗粒物专项、“大气6号”化工园区专项等系列行动。累计执法检查企业1127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3061个,涉嫌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偷排直排、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不到位等违法问题943个,立案查处490家,立案查处率达到43.5%,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6倍,保持较高执法精准性,极大震慑了各类大气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江苏省大气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坚持“严”的总基调,初步形成“五个一”的工作成果,积极探索实现“严格规范执法”促“环境质量改善”。
一、探索一条大气生态环境执法基本路径。大气执法工作必须加持科技的“翅膀”,方能适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需要。科技手段能够推动执法工作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提高执法精准性。加大科技支撑,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持续巩固成效。在省级专项执法实践中,一次标准执法发现环境问题2.76个,较全省平均水平高33.50倍。以最有限人力物力,实现污染物最大幅度的减排。同时,异地、零点、突击等元素在执法方式上的运用,极大地提高了查处各类废气直排偷排问题的精准性。
二、形成一套全省异地专项的新型战法。大气执法工作,在减少对园区内企业不必要干扰的基础上,依靠科技全面提高问题发现精准性,让违法排污者无所遁形,采取“情报研判—精准溯源—定点执法—督促整治”的方式,做到“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精准执法倒逼源头整治,强化协同控制和区域内协同治理,增强执法工作和属地管控的关联性。在省级专项行动过程中,坚持监督和帮扶相统一,主动筛选一批高值区域、对象,督促属地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相关企业广泛排查,开展强化监督,加大无组织排放监管力度,加强对物料装卸、运输等开展排放监管。
三、发布一系列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加速推动正面清单系统与“环保脸谱”系统的对接,全面嵌入“自查自纠”系统,采取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创新正面清单纳入程序,落实落细正面清单内企业正向激励措施,统筹做好正面清单制度与环境法同环评、排污许可管理、重污染天气应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制度衔接。2021年,全省已纳入2359家监督执法正面企业。结合大气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压减清单内企业检查频次,加大对正面清单企业指导帮扶力度,推行“提醒式执法”和“首违不罚”等举措,提升企业获得感,营造“干好干坏,不一样”氛围。
四、打出一套机动车检测机构执法监管“组合拳”。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是控制道路移动污染源的“最后一道闸门”,是移动污染源“源头治理”的关键之一。一是对典型案件由省厅直接处罚,选取部分机动车检测机构数据作假、替车检测等突出问题作为典型案件,由省厅直接查办,打造指导案例实现以案增效,以案促改,以案释法,同时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上下联动强执法,推动常态化异地执法,组织全省骨干力量精准打击,逐步扭转全省执法整体水平低下问题。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2019、2020年全省分别立案查处32家、103家,2021年立案查处211家,同比上升104.8%,保持高压态势。三是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鼓励南通等地探索成立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协会的引导教育,协助发挥好协会自律自洁作用,共同促进检测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拓宽社会监督面,鼓励群众参与抵制替车检测等违法行为。四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与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联动执法力度,开展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堵塞监管漏洞,发挥行业主管优势,共同提高执法效能。
五、打造一条活性炭监督执法监管“全链条”。臭氧已成为导致我省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素,而活性炭吸附装置在臭氧防治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持续保持执法力度不减。上下联动、集中行动,仅省厅组织“活性炭”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企业175家,有力打击活性炭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设施未填充活性炭、废弃活性炭未进行危废申报登记等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构建活性炭质量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印发《关于构建活性炭质量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构建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将发现的活性炭质量问题线索移交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地已按要求移交相关产品质量线索20余起。同时,推动相关部门VOCs吸附活性炭产品质量标准编制工作,按程序申报地方强制性标准,填补此领域标准的空白。三是夯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推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针对活性炭治理设施,在排污排污许可证中明确更换频次、报废周期、废活性炭的规范要求,使企业有章可循,让执法有条可依。四是会同厅宣教中心推出《活性炭︱江苏持续开展规范活性炭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集中宣传“大气2号”活性炭专项执法行动情况以及活性炭质量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并指导企业正确选用合规活性炭。
“严格规范执法”促“环境质量改善”效果初显,以“大气1号”为例,专项行动推动连云港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了35.1%,优良天数比率93.3,同比上升13.3%,改善率均居全省城市首位。
未来,我省大气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将坚持以正面清单为引领,以大气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VOCs和PM2.5协同执法工作,不断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继续以“减污降碳、源头治理”为目标,以打击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始终紧盯大气生态环境质量难以根本好转的重点地区、难以稳定达标的重点企业和影响群众生活的重点问题,采取集中攻坚,精准解决一批复杂环境问题。全省执法条线,坚持协同联动,既要服从大局,打好整体仗,又要紧贴实际,打好主动仗。谢谢大家。
杜其松:谢谢。去年大气治理的亮点,除了以省为单位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之外,我还欣喜地看到,启东和如东两个县级市PM2.5浓度降到了25微克/立方米以下,这是一个什么概念?2005年世卫组织(WHO)发布了面向国际社会的《空气质量准则》,其PM2.5准则值为10微克/立方米,同时确定了三个过渡阶段的目标值,依次为35微克、25微克、15微克。也就是说启东和如东PM2.5浓度已经达到了第二阶段标准,目前欧盟和韩国PM2.5年均值执行的标准也是25微克/立方米。
下面,请南通启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昌浩介绍启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特点和亮点。
李昌浩: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碧空如洗,白云舒卷,浸润在冬日暖阳的怀抱,在一尘不染的“启东蓝”里深呼吸,这是启东市民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
过去一年,启东市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交出了一份“亮眼”的蓝天保卫战“成绩单”,PM2.5年均值23.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2%;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93.2%,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列居全省第一,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取得历史性突破,这已是启东连续第3年蝉联空气质量全省桂冠。
一、“以上率下、联防联控”机制健全,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与坚定方向、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密不可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部署,市分管领导常态化调度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采用“白加黑”的模式,现场解决大气污染焦点、难点问题,为我市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科技支撑、精准施策”措施得力,监管能力有效提升
大气污染治理是系统性工程。2021年全市新增15个区镇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实现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进一步建立健全大气管控“点位长”责任管理机制,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点位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点位都有人管、管得了、管得好。
三、“组合出拳、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系统管控持续深入
深入推进重点工程实施,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实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以及加强机车污染防治、优化调整用地等一系列管控措施,全年共完成98个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644个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任务,实现了挥发性有机物432吨的减排绩效。
启东中远海运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减排号召,投资980万元,新增一套国内最先进的“前置五级过滤+沸石转轮浓缩+三室体RTO治理工艺”(KPR+RTO)VOCs废气处理设备。经过技术改造后,使用的前端VOCs废气工艺处理效率高达90%以上,满负荷工况下挥发性有机物一年减排量达21.1吨。
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在油改水领域内率先开展整治提升工作,总投资6000余万,先后实施干货箱“油改水”、冷藏箱“油改水”,2021年实现了256吨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绩效。
空气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得益于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不懈奋斗。展望2022年,启东市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发力见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守护好启东气清天净、蓝天白云这一最靓底色,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生态宜居、宜商、宜业的优美环境。
最后,欢迎各位媒体朋友有空和家人朋友一起来启东,在我们江海交汇的“启东蓝”里深呼吸。谢谢大家!
杜其松: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的环节,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
现代快报记者:请问,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会对企业带来什么效益呢,有什么具体的案例吗?
顾军:各位领导、各位媒体,大家早上好!我把这个方面的情况跟大家汇报一下,延锋彼欧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南京江宁分公司是汽车外饰零部件生产供应商。2021年,公司在开展的成功创建“工业涂装类”绩效分级A级企业,为豁免企业。
豁免企业创建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靠前指导,主动服务,助力企业创建。因公司对评级条款、标准内容理解不透,评级报告编制以及创建各项工作开展不太顺利,一度有放弃A级企业创建的想法。南京江宁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了解公司困难后,多次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宣传绩效分级政策,引导企业从工艺、装备、产品、污染治理设施等全过程提升改造。邀请了市环科院等专业技术单位专家进行现场帮扶指导,结合公司环境治理现状,逐条对照评级条款,指导公司开展整治提升,使得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二是对标对表,全力以赴,扎实开展创建达标工作。一是强化污染物源头管控。公司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原辅料VOCs含量进行监测,确保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二是狠抓无组织排放控制。对厂内涉无组织排放的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管理,逐项制定改造方案,实施销号式整治。三是升级末端治理设施标准。新增沸石转轮,同时将原有处理量2.1万立方米/小时二塔RTO,升级为3万立方米/小时的三塔RTO,提升低浓度VOCs废气高效收集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四是积极开展清洁运输。督促物流供应商进行运输车辆升级,对不能达标的运输公司及时予以更换,有效提升了公司清洁运输水平。五是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对环境管理日常记录、台账记录、规章制度等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培训,细化明确环境管理职责,有效提升员工环境管理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创建成效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环境效益。公司通过豁免企业创建,实现污染源的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有效控制了污染物跑冒滴漏现象,大幅减少VOCs排放总量,年度减排约45吨。二是经济效益。公司成功创建成豁免企业,各客户对公司环保信用评价和环保管理合规性高度认可、信任,为公司后续取得更多客户订单合同奠定了坚实基础。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坚决落实豁免政策,公司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2021年公司销售收入4.2亿元,同比增加4.8%,其中四季度受益于豁免政策,销售收入同比增加11.2%,有效带动全年销售收入增加,我公司销售收入增幅领先集团兄弟公司。三是社会效益。公司在豁免企业创建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积极分享给集团内部的兄弟公司以及国内20多家同样生产制造工艺的企业,通过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上述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有助于提升全行业环境治理和管理水平,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贡献企业的社会责任。
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广播记者:我想问一下,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还有哪些服务发展的举措呢?
陈善莉:谢谢记者的提问。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绿岛”建设。为切实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我省高标准实施“绿岛”建设。“绿岛”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政府组织多元投资,配套建有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片区)。根据产业结构特征等,推动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等大气“绿岛”项目,通过集约建设、共享治污,推进中小市场主体提高治污成效、降低治污成本,增强了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是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为推进企业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让治理水平领先企业充分享受环保“红利”,2018 年我省出台《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率先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机制。2021年,又出台了《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通过指导帮扶、打造典型样板等,树立一批环保绩效水平高的标杆企业。豁免政策的出台,提高了企业主动治污的积极性,激发绿色发展内生动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政策导向。
三是帮扶指导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强化政策解读、培训交流、技术支持,组织各地以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和开展精准帮扶等形式,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此外,近几年还出台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便民服务措施“12条”、推进绿色金融发展“33条”、保护企业产权“23条”等一系列服务企业、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推进实施“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建立“金环”对话机制,率先推出“环保贷”,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开展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推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多赢。
下一步,我省将在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加强环境经济政策激励引导,积极培育和发展环保产业,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江苏工人报记者:想问一下中小企业面对治污成本较高、治不到位超标的难题窘境,分摊治理成本的诉求强烈,这个难题破解有什么案例吗?
刘峰: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想从两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是我们为什么要建这个“绿岛”。在2018年的时候,我们泰州市海陵区做了一个小的统计,我们大大小小的海陵区的石材加工作坊有73家,这73家是零星分布在我们里面的各个镇建园区里面,而且设备比较简陋,生产比较粗放。我们调查了普遍存在没有环保审批手续、也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特别是这个石材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废石渣随意的倾倒,产生的污水随意的排放,这些问题导致了居民的投诉反映。当然我们这些小作坊其实也面临一个难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海陵区按照疏堵结合的方式,取缔这种小的石材加工的作坊,同时由我们政府主导,我们国有企业高标准的建设一个石材加工市场,实现我们石材加工的规模化的生产和集约化的经营。我们大概经过了几个月的时间的选址和土地挂牌,2019年12月份,我们正式启动的这么一个市场的建设,这个项目是由我们国有企业海发集团投资建设,总投资是2.2亿元,其中环保的投资接近6000万,整个的占地面积约4.3万平方米,这个里面包括一栋展示区,还有两栋加工区。到2021年3月份,我们整个项目已经建好了,并且投入招商运营,目前我们已经入住石材商户50多家,也就是过去我们关掉的,大部分都到这边来了,入住率达到90%,说明这一块儿是有市场需求的,既有环保需求也有市场需求。
回答的第二点,我们也做了一个统计,我们产生了三个方面的效益,首先是生态效益,我们建了石材城,我们的定位就是“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我们这个里面设立了统一的石材加工区,采用高标准的废水处理、粉尘固化处理,有机废气吸附处置,包括隔音等一些环保装置,实现了污染集中处理。一是废水,因为它在石材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我们进行了三级过滤,这些废水经过三级过滤以后,它可以循环到加工区再来使用,这样我们每年可以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大概在6万吨左右。二是废渣,我们石材加工产生的一些边边角角,经过我们的压滤机处理,变成可以二次利用的石粉,这个石粉每年大概的产量在2500吨这个石粉我们把它压缩以后可以用在我们修建道路的基础上。第三个是粉尘,我们整个加工区安装了吸尘、降尘的系统,确保我们的粉尘不排到我们车间外面,我们每年大概减少粉尘的排放量是30吨。第四个是光伏电站,也就是我们的加工市场,我们在整个的屋顶建设了100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因为我们加工过程中耗电量是比较大的,这样我们统计了一下,每年可以节约标准煤大概580吨,碳排放量减少1200吨。这是首要的生态效益。
第二是社会效益。第一个社会效益是解决了过去它分散的石材加工作坊,乱排乱倒,污染了周边的环境,影响了我们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了人居环境。第二个社会效益主要是有效地解决了我们这些中小企业,它如果自己单独建这些设施成本是比较高的,而且它的污染物也难以得到达标排放,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们这些中小企业他也来了。第三个,我们集中建石材市场项目,也给我们周边的村社区的居民提供了几百个就业岗位,附近的老百姓可以到我们的石材市场来打工和上班,周边的居民也满意了。
最后一个效益主要是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主要有几块,第一块是我们这些石材通过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整个项目我们每年的产值能达到2亿,每年创造的税收大概在2600万,这样我们政府也有了税收,中小企业也有了利润。第二个作为我们国有企业来说,我们国有企业投资这个项目,我们现在一年的销售区、加工区一年的租金可以达到500万。另外我们建了光伏发电项目,基本上满足了我们自己用,余下的电我们卖给供电公司,我们一年发电180万度,每年的收益是90万,也就是我们国有企业每年的收益能达到600万,这样就是我们政府、中小企业、国有企业大家共同发展共同收益。
新华日报记者:谢谢。今年的1月初,包括我们江苏在内的我国中东部地区出现了一次比较明显的区域性污染,我想请问严刚副院长怎么看?对我们省下一步的大气污染防治能不能提一些建议?
严刚:谢谢你的提问。从2013年以来,我国先后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大幅下降,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显著提升。2021年,江苏省PM2.5浓度同比改善了5个微克,首次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重污染天数相比2015年下降约83%,优良天数比率达2013年以来最优,江苏省的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进展。
但是目前从全国的形势来看,我国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并不稳固,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实现空气质量根本性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秋冬季不利气象条件下,环境容量大幅降低,重污染天气依然难以避免。今年1月初,我国中东部地区出现了持续近一周的区域性PM2.5污染过程,涉及范围包括华北平原、汾渭平原、长三角北部、长江中游地区、蒙甘宁交界地区等地,截至1月9日20时,中东部地区共3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出现重污染天。
从江苏省此次污染的情况来看,1月初,冷空气偏弱导致大气偏暖且静稳,水汽增多、湿度偏高,与去年同期相比扩散条件明显不利。静小风、高湿偏暖的不利气象条件引起区域颗粒物累积及二次转化明显增加,叠加北方区域传输和本地源排放影响,导致江苏省13设区市1月1日-13日期间共出现20个中度污染天,2个重污染天。从管控情况来看,江苏省及时启动应急预警,以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减排为重点,有效减少本地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源监测数据显示,1月1日-14日,全省涉气重点排污染单位氮氧化物、二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同比下降9.8%、6.7%和12.7%。
新时期,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转向“深入”,既要继续大幅降低PM2.5浓度,又要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还要努力消除重污染天气,推动空气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这是一项复杂、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作为经济大省,江苏单位国土面积耗煤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倍多;粗钢产量超过1.2亿吨,位居全国第2位;机动车保有量超2000万辆,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强度远高于其他地区。但作为东部发达地区应以 “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己任,同时兼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大,任务重。
为此,江苏省提前谋划实施“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重大专项”研究,揭示区域性污染特征和成因机制,此外,江苏省已有3个城市被纳入国家PM2.5和污染协同防控“一市一策”跟踪研究,这为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奠定了科学基础。
对“十四五”期间,对江苏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几个建议:一是要认真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强化部门联动、源头治理;二是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大力削减NOx和VOCs排放量,推动实现基本消除重污染天,进一步增强公众蓝天幸福感;三是着力强化联防联控,制定省内各城市科学协同控制策略,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区协调联动;四是强化科技助力,推动大气环境监管向精准治理、长效治理方面不断深化;五是加强政策创新,激发激活源头治理、绿色发展内生动力,为全国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示范经验借鉴。
杜其松: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
各位媒体朋友们,我们会抓住时机,把握节奏,讲究策略,让新闻发布会成为生态环境部门宣讲政策主张、了解社情民意,动员人民群众推动实际工作的重要载体,我们也将通过努力,让大家不仅能在这个新闻发布会上看到生态环境的变化,更能够在生活中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最后,中国人民的传统佳节——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在这里提前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安康,万事如意!
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