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4000650/2022-00231 | 组配分类:科技管理 |
| 发布机构:法规科技处 | 发文日期:2022-02-18 |
| 名 称:省生态环境厅 省科技厅转发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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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 省科技厅转发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 14:41浏览次数: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38号,以下简称《通知》),联合组织开展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意向申报单位请认真阅读《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环科财函〔2019〕74号)、《“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普工作实施方案》(环办科财〔2021〕23号),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须知》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并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
二、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要尽快开展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征集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与现场核查后,于3月7日前以联合行文形式将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联系人邮箱。
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将按照择优原则,经形式校核、专家指导后,综合确定向国家推荐的第八批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