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市声环境质量

发布时间:2022-05-20 09:51浏览次数:

2021年,江苏省13个设区市及其所辖县(市)级城市开展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区域声环境质量、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从监测结果来看,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尚好,与2020年相比,全省夜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有所下降。

一、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2021年,全省设区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平均达标率为96.9%,夜间平均达标率为85.4%;其中,144a4b)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90.7%97.4%100%98.8%1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78.0%86.8%92.9%82.6%100%。与2020年相比,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平均达标率下降0.6个百分点,夜间平均达标率上升3.1个百分点。

全省设区市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表现出与城市日常生产、生活和作息规律相似的变化特征,昼间8~18时平均等效声级维持在较高水平,19~22时平均等效声级逐步减弱,夜间1~3时降至谷底,早晨5~7时噪声声级又逐步攀升。

二、区域声环境质量

2021年,全省设区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一般,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2分贝,为区域环境噪声三级水平。13个设区市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658.9分贝,南京、常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扬州、宿迁7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较好)水平,其余6市为三级(一般)水平。与2020年相比,全省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上升0.5分贝。

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声,占比为54.4%;其余依次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24.4%17.2%3.9%

三、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2021年,全省设区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9分贝,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13个设区市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1.469.2分贝,除徐州市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较好)水平,其余12市声环境质量均达到一级(好)水平。监测的路段中,声强超过国家二级标准昼间限值70分贝的路段占10.9%。与2020年相比,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2分贝,超标路段比例上升2.2个百分点。

四、县级城市声环境质量

2021年,全省县(市)级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8.7%93.7%。县(市)级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二级(较好)水平,平均等效声级为53.6分贝,较设区市低1.6分贝。县(市)级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7分贝,较设区市低1.2分贝,噪声强度平均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有5.6%的路段平均等效声级超过70.0分贝,较设区市低5.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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