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2-00877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发布机构:环评处 发文日期:2022-06-22
名 称:2022年6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能涟水一期热电联产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2年6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能涟水一期热电联产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2 22:54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622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623-20226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涟水一期热电联产项目

淮安涟水县

国家能源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主体工程为3×165/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20兆瓦级抽背汽轮发电机组,贮运工程包括封闭煤场、厂内煤炭输送系统、柴油储罐等,公用工程包括取水系统(从盐河取水)、除盐水制备系统、冷却水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锅炉烟气治理设施、水处理设施、灰库、渣仓、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等。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11019日,建设单位在涟水新闻网发布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11110日,建设单位在涟水新闻网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11111日和1118日两次在“涟水日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2113日至126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敏感目标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2517日,建设单位在企业官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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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8-2021)表1标准限值,低矮点源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表3浓度限值;氨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中表15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逃逸氨浓度要求,有组织排放速率和厂界标准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和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脱硫废水采用中和、沉降、絮凝处理后,通过旋转喷雾干燥技术实现零排放;化学水处理反渗透浓水、超滤反冲洗排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的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须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6.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脱硫废水池、柴油储罐区、煤场、事故油池、循环水加药间、化水废水处理车间、污水处理池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8.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项目依托的码头、升压站、外部供热管道工程等工程,应另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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