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2-01116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环评处 | 发文日期:2022-07-28 |
名 称:2022年7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电炉绿色节能提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2年7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电炉绿色节能提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7月28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9日—8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0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邮 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电炉绿色节能提质技改项目 | 淮安市 |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拟退出现有的1座70吨电炉、1座70吨精炼炉,1台5机5流连铸机,新建1台80吨合金钢电炉、2台电极旋转双工位LF炉、2套双处理工位RH真空处理装置,配套1台7机7流方坯连铸机。 | 项目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参调查。 1、建设单位于2021年7月16日其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2、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14日在其网站上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14日、1月18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4、建设单位在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了信息公告。公告张贴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5、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1日在其网站上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并满足《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1号)中超低排放要求;二噁英类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3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1号)中超低排放要求;炼钢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4限值,厂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监控浓度限值。 3.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回用水水质指标应满足《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 2019-2012)表3要求;部分废水达《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及其修改单》表2直接排放标准后外排红旗河。 4.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并确保整改到位。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严格落实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要求,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建设完善应急队伍,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7.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9.现有装置及设备拆除过程应依法依规开展 ,并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