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仪征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7-03 16:55浏览次数:

2021年,扬州仪征对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30件,下达处罚决定书90件,其中运用新法18件,处罚金额约1580万元,产生良好的震慑效应。

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以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为目标,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惩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将一部分守法模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差别化监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推动自觉守法企业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

榜单:58家企业上榜

日前,随着国泰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加入,仪征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达到了58家。

仪征于去年7月出台《仪征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办法(暂行)》,明确正面清单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纳入固定污染源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含重点管理类、简化管理类排污单位和排污登记企业。

据悉所有环保信用绿色等级(诚信)企业,与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等密切相关企业,以及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小微企业全部纳入正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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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效期3年动态扩大

仪征生态环境局将对正面清单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逐步扩大正面清单企业数量和范围,及时将不再符合纳入条件的企业移出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对存在恶意偷排、篡改台账记录、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纳入正面清单。

正面清单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仪征生态环境局将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清单内企业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式”现场帮扶,督促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现场帮扶采取邀请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形式,所属费用列入同等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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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正向激励干好干坏不一样

“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我们全部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推行‘提醒式’执法,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按照自由裁量下限执行。”仪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表示。

正面清单制度核心目标是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以规范的“企业自管”作为“部门监管”的重要补充,同时,加大仪征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监管手段,如无人机、走航车等,做到压减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又能保持对企业监管力度不减。

“列入生态环境服务绿色通道,列入大气管控豁免审查名单,优先列入有关生态环境部门评优评奖活动……这些利好,让我们企业感受到了守法的益处,也让我们加快发展的信心更足。今年上半年,企业实现开票销售同比增长近10%。”扬州锦辉化纤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