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言 |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

发布时间:2022-07-08 19:40浏览次数:

网民咨询:《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中表1明确直排限值、表2是污水处理厂限值、表34和表5没有规定是直排还是间排限值,像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业涉及特征污染物因子排放间接排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的情形,是否要执行该标准中表3、表4和表5相应限值?还是该标准仅适用于直排?    

办理回复1.标准中表3、表4和表5规定为直接排放限值。2.化工废水间接排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废水中含表3、表5中污染物的,间接排放废水仍应执行表3和表5限值要求;废水中含有表4中污染物的,应根据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是否具备相应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能力确定。如果接纳该生产废水的污水处理厂具备表4中相应特征因子的处理能力,纳管企业可与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协商确定纳管浓度,通过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等方式,明晰双方责任,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并依法载入排污许可证如果该污水处理厂不具备相应特征因子处理能力,则应执行表4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