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请各部门(单位)于2023年1月7日前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送厅政务公开办。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