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30 13:41浏览次数:

9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安全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英剑波出席会议。会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续会,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近期生态环境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国庆假期将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近期,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厅党组接连召开会议,就全力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刻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各地要把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做好环境安全工作、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按照“查早、查全、查实、推动整治”的“三查一整治”要求,继续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整治。要定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压实责任、查漏补缺、不留死角,确保隐患问题整改闭环,注重专项查、结合查、联动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按照“三用一化解”,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环境信访问题,维护好群众环境权益,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要严格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和省生态环境厅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非必要不出省,做好出行来访以及人员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场所防护。做好医疗废水、废物处置,确保“两个100%”安全处置目标,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职工零感染。要抓好敏感时期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第一时间报告信息,坚决杜绝瞒报、缓报、漏报。领导干部带队主动赶赴现场,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科学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强化办公场所、公务车辆等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做到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

厅办公室、法规标准与科技处、水生态环境处、太湖水污染防治处、海洋生态环境处、大气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信访办、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分管负责人、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