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3年第三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教育培训

发布时间:2023-10-19 16:39浏览次数: 2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结合年度工作安排,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在扬州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教育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江苏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环境犯罪侦查科科长毛春山对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程序与要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犯罪案件侦办案件要点进行讲解;南京环资法庭庭长陈迎就最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解读。结合全省打击污染环境犯罪面临的形势任务,分析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需要着重注意的方面,为下一步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及“两法衔接”工作提供借鉴。

培训结束后,参训同志普遍反映本次培训内容聚焦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办案重点问题,落脚江苏省司法实践,与日常工作形成有效互补互促。下一步,要把培训中学到的知识、掌握的本领运用到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工作之中,不断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直播方式,设主会场和分会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科技处及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南通、泰州、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法制、执法人员于主会场参加培训,其他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和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及派出机构的负责同志、工作人员自行设立视频分会场参加培训,参训人数近16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