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4000650/2023-00202 |
组配分类:干部人事管理 |
| 发布机构:人事处 |
发文日期:2023-02-16 |
| 名 称:关于李海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文件编号:苏环党组〔2023〕18号 |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关于李海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 10:56浏览次数:
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海宗同志任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海荣同志任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