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四敢”精神 争当铁军先锋——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02-23 17:38浏览次数:

2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回顾总结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进一步动员全省执法力量,践行“四敢”精神,充分履职尽责,以勇敢者的姿态,奋力谱写江苏生态环境执法新篇章。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英剑波作工作报告,厅二级巡视员、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战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为抓手,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执法职责,江苏各项执法指标大幅提升,执法队伍办案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满意度逐年上升,全省执法队伍机构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面完成全省生态环境年度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认为,自2018年执法体制改革以来,江苏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迈上了执法现代化建设的快车道。5年的执法改革和发展历程,是执法工作不断完善、不断提升、不断壮大的过程。执法体系夯基到新起点,省市县三级执法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改革红利充分释放,具备打造“省域执法范例”基础和能力。执法工作开辟出新境界,建成成熟的执法指挥调度体系,执法技术装备水平提档升级,执法支撑更加全面,执法制度体系更加科学严密。执法队伍展现出新面貌,涌现出了一批可歌可赞的典型人物,全国范围率先完成全省执法人员服装配发,执法形象焕然一新。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战线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决策部署,大力践行“敢干、敢闯、敢为、敢首创”的“四敢”精神,凝聚执法动力,彰显执法作为,展现执法风采,努力开创江苏执法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践行“四敢”精神,在执法动力上再赋新能量。要有知难而进的冲劲,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上行”的气概,战胜一切困难和挑战。要有百折不挠的韧劲,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斗志,与违法犯罪行为斗争到底,不打胜仗绝不收兵。要有智勇双全的巧劲,以“技高一筹、道高一丈”的智慧,承担起艰巨而繁重的任务。

会议要求,要践行“四敢”精神,在战略定力上毫不动摇。坚持目标导向,提升执法理念的“高度”,紧盯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目标,主动适应形势变化,转变执法思路,把风险想在前头、把对策做在前头。坚持底线思维,夯实执法监管的“深度”,牢牢守住“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这两条底线,持续查隐患、防风险,确保大局稳定。坚持守正创新,拓展执法改革的“广度”,深入推进非现场检查、非现场执法、非现场管理机制,提高执法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部门联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从严治队,扩增执法效能的“强度”,高度重视生态环保铁军建设,树立能上能下用人导向,全力锻造一支又红又专、能征善战的生态环保执法铁军先锋。

会议要求,要践行“四敢”精神,在工作重点上谋求新突破。坚定维护法律权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公信力。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执法“新六大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和异地执法,曝光负面典型,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服从服务发展大局,综合运用政策、经济和法律手段,深入推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行差异化执法监管,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制定颁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保持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要践行“四敢”精神,在执法保障上担当有作为。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党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领导,深化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机制,压实执法工作“神经末梢”。进一步加强能力保障,推动实施执法人才“543工程”,提升执法装备能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训练品牌,全面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加强人文关怀,完善执法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作风保障,要有严明的纪律约束和铁一般的意志,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践行“濯污扬清、只此青蓝”的价值追求。

与会人员观看了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宣传片,表彰了全省执法大比武先进集体和个人,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徐州市生态环境局、镇江市生态环境局3家单位以及南京市柳伟、常州市金丽2名个人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一专员办、第五专员办主要负责同志、驻宁环境监察专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驻宁外各设区市环境监察专员在分会场参会。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