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3.2.3)(2023034号)

发布时间:2023-02-03 17:08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3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5407,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3年2月2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442442900900

98.68%

无锡市8868861194119498.43%
徐州市35635656356399.01%
常州市392392530
530
99.41%
苏州市9809801411141197.53%
南通市7417411077107799.46%
连云港市16816833933998.40%
淮安市291291462
46299.52%
盐城市23223238138197.54%
扬州市12612625025099.14%
镇江市23823836836899.65%
泰州市309309638
638
98.30%
宿迁市24624635335397.28%
江苏省540754078465846598.57%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无数据企业清单
起止时间:2023年2月2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序号设区市企业名称监控点位
备注:
    无数据:当日未产生一条数据(包括实时数据、十分钟数据、小时数据、日数据),扣除企业申请停产、故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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