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3-00671 组配分类:重点污染源监测
发布机构:生态监控中心 发文日期:2023-05-22
名 称: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3.5.22)(2023142号)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3.5.22)(2023142号)

发布时间:2023-05-22 17:50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3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5640,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3年5月21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443443926926

99.53%

无锡市9839831346134699.78%
徐州市36536557957999.11%
常州市415415562
562
98.50%
苏州市101110111483148399.73%
南通市7527521144114499.62%
连云港市18018037737799.70%
淮安市303303487
48798.42%
盐城市24524541441499.89%
扬州市12812826426499.82%
镇江市23823838138199.88%
泰州市327327671
671
99.21%
宿迁市25025036536597.06%
江苏省564056408999899999.39%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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