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进行时!“三办”凝聚合力治扬尘

发布时间:2023-06-26 10:41浏览次数: 425

筑牢城市“防尘墙”,合力守护“苏州蓝”。近期,苏州市污防攻坚办、工地扬尘办和大气办各司其职、共同行动,全力阻击扬尘污染。

“大检查”提升防治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工地(地块)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实现100%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持续改善苏州市大气环境质量,苏州市污防攻坚办、工地扬尘办和大气办联合开展全市工地(地块)施工扬尘专项大检查。此次专项大检查,采用市、县两级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及市、县两级污防攻坚办、工地扬尘办、大气办(以下简称“三办”)联合暗访抽查、督查、通报、曝光相结合的方式。

主要检查4个方面情况:

1、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部署情况;

2、建筑施工、市政交通、园林绿化、水利水务、文勘土储、农田复垦等各类工地对照《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白皮书》中“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重点关注雾炮喷淋抑尘、渣土车出入清洗和密闭运输、堆场覆盖、路面硬化等具体情况;

3、拆除工程(含建筑垃圾堆放)、管线工程职责分工及扬尘控制情况;

4、道路积尘治理情况,重点关注积尘走航监测、通报、整改情况;重点区域道路强化保洁落实情况;渣土车密闭运输和抛洒地漏执法查处情况;部门联合道路控尘机制建立实施情况。

检查过程中,市三办对各地、各部门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处理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工地通过处罚、媒体曝光、通报、约谈等方式严肃处理。

二是要梳理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在建施工工地,制定检查方案,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工地扬尘管理提升。对虚报、瞒报及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三是要积极落实建筑工地环境监管工作要求,要统一标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确保工地有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建立检查问题清单,做好问题排查、整改查处、复核销号三部曲。

“新文件”推动积极履责

为进一步推动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履行扬尘防治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日常检查工作到位,市工地扬尘管控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建设、监理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的通知》。

该通知有以下三项要求:

一是推动建设单位签订履职承诺书。市、县两级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须每月动态更新报送扬尘监管底数,推动底数清单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单位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承诺书》。

二是督促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市、县两级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推动所辖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并于每周末汇总监理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检查情况。

三是严格监督执法。市、县两级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开展日常监督时重点检查建设、监理等参建各方履职情况。对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监理单位未能有效督促施工单位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运用通报曝光、“红黑榜”、记录不良信用等手段,压实监理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

“高科技”助力治理扬尘

“慧眼”识污,精准监测。苏州市各地积极开展积尘走航监测工作,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道路积尘负荷移动监测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能够自动、快速、实时地监测不同道路类型,不同路段的道路积尘负荷,提高监测工作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通过分析确定污染问题严重的区域及时段,精准溯源,对症下药,根据实际污染情况有目的地进行靶向治理。

此外,通过实时分析道路扬尘积尘负荷数据,能够准确地评估各道路扬尘污染水平,从而为道路扬尘控制靶向治理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提高精准治污能力,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

今年6月,相城区开展道路积尘负荷监测走航分析,本次有效距离为78.68km,共涉及路段40个。针对部分积尘超标路段,相城区均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切实消除污染隐患。今年以来,相城区大气办已围绕重点区域开展积尘走航6次,累计走航路段354条。

苏州高新区积极推进积尘走航监测,建立主要道路污染画像,快速锁定重点污染区域,为道路污染源治理、监控提供有效数据,提高精准治污能力。

今年以来,苏州高新区已进行24次积尘走航监测,每月重点区域全覆盖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城管部门及所属板块进行整改,积尘超标道路由去年最多的36条/次,到今年超标路段已基本消除,超标情况得到明显改善。苏州高新区大气办定期“回头看”高值路段,持续追踪道路清洗情况。

下一步,苏州高新区大气办将坚持推进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提高污染治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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