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3-00887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j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2023-07-11
名 称: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85号提案的答复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1 15:02浏览次数:

李克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工业集中区工业固废垃圾收集中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工业集中区中多为中小企业,具有环保意识不足,污染防治水平不高,产废种类多、总量小等特点,由此也带来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近年来,我省围绕绿色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规范发展、“无废城市”建设、危险废物小微收集等方面,从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等方面积极推动工业固废收运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

一、推行绿色制造。按照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要求培育绿色工厂。2022年,新增第三批省级绿色工厂301家,推荐50家绿色工厂、4家绿色园区、15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111个绿色设计产品申报第七批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10家企业入选工信部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累计23家企业入选,数量居全国前列。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强化专项资金引导,运用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项目48项。

二、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规范发展。2013年以来,为加快引导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电池、废矿物油、建筑垃圾等综合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公告工作,截至2022年底,我省共有废钢铁72家、废塑料6家、废旧轮胎9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5家,建筑垃圾1家、废矿物油1家列入公告名单。

三是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号),推进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收运体系建设、利用处置能力提出了建设要求,其中,到2025年,全省建成工业固体废物收贮运一体化中心6-8个。此外,2022年6月,我厅以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置方面提出了明确指标要求。

四是推进危险废物小微收集。2017年以来,我厅积极推进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10月,出台《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明确了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和集中收集体系建设要求,并于2022年底前在全省初步建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实现申报、收集、转运、利用、处置一体化服务和服务区域、收集种类全覆盖的总体工作目标,推动小量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探索,根据危险废物危险特性分级,结合产废规模、行业特点、环境风险等,将产废单位分类,有针对性提出相适宜的管理要求,既强化了危险废物风险防控,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五、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我省根据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要求,每年集中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废水偷排直排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梳理近年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长江经济带“清废行动”等发现的涉及固危废问题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特别是反复举报、网络披露等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结合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与公安厅、交通厅多次会商,根据网络平台运输固体废物信息和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数据比对,认真分析研判,筛查出问题线索。组织开展固危废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固危废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围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政策宣贯和指导帮扶力度,督促涉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作,降低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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