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2月2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保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2024年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春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勐主持。省生态环境厅第二专员办驻苏州环境监察专员季鸿、苏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钱卫东、省生态环境厅驻苏州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秦玮、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抓大事、抓创新、抓项目、抓落实,负重奋进、克难求进、稳中有进,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市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80.8%,均居全省前列。国考、省考水质优Ⅲ比例分别为93.3%和95%,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Ⅱ比例66.3%、全省最高。第七届中德环境论坛在太仓成功举办,吴中区获评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蝉联全国市辖区GEP百强榜首。吴淞江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昆山生态环境局获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太仓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成效明显获省政府督察激励。市生态环境局荣获2023年度中国环境报宣传先进单位。公众总体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6.2%,再次排名全省第一。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和系统工程,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韧性和信心。要深刻把握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使命任务,深刻领会新理念新论断,锚定新目标新任务,坚决落实新举措新要求,以更大力度、更严措施、更高要求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以高品质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同时也要清醒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以更清醒的头脑、更前瞻的谋划、更系统的应对、更扎实的工作谋划和推进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明确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生态环保大会精神,以走在前、做示范中当好排头兵为追求,以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为牵引,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抓项目夯基础、攻难点破瓶颈、抓创新争一流,更大力度抓住战略机遇、服务重大战略,更大力度推进治污攻坚、守牢“变好”底线,更大力度强化绿色低碳、提升美丽成色,更大力度抓好强基提能、厚植攻坚基础,更大力度抓好支撑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市域范例。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PM2.5年均浓度确保不高于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80%以上。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分别达到93.3%、95%,省考以上优Ⅱ比例达67.5%,阳澄湖心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力争湖泊断面优Ⅲ实现新突破;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并持续改善,主要通江支流水质Ⅱ类比例力争达到88%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保持100%;城镇生活污水水平衡核算收集处理率持续提升并保持全省领先。生态质量水平保持稳定,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现新突破。环境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在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中走在前、做示范。
会议明确2024年要聚焦聚力以下七项重点工作:一是聚焦服务“国之大者”,聚力推动国家战略深入推进。
以开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为着力点,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全面推进美丽苏州建设。坚持统筹提升,更高水平推进长江大保护,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4+1”工程,加强大运河、太浦河、吴淞江等重点河湖保护,全力保障长江水源地安全。深入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聚焦打造全国湖泊治理标杆,更大力度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确保太湖苏州辖区水质率先稳定达到Ⅲ类。深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以示范区建设五周年为契机,大力加强创新协作,切实推动形成一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等重大标志性成果。
二是聚焦改善环境质量,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项目减排、管理减排,全域发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水质提质增优、断面稳Ⅲ、污水处理强基增效”3大工程,围绕“全优”打好碧水保卫战。健全全流程、全环节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扣住“最安”打好净土保卫战。制定“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
三是聚焦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聚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推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深化排污许可与环评衔接改革,持续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加快推动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统筹治污攻坚与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更有计划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加快推进苏州市碳普惠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四是聚焦提高生态环境品质,聚力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构建新格局,建立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持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大力推动阳澄湖、澄湖、漕湖—鹅真荡等环湖区域绿色低碳发展,高标准推进吴中西山“生态岛”试验区建设,统筹推进消夏湾二期等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布局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场站建设,巩固生态环保宣传联盟,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持续推进公众参与。
五是聚焦环境民生和环境安全,聚力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和环境执法监管。高标准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两治一提升”等专项行动,建立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滚动更新机制,持续深化“生态环境行刑衔接2+N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监管,全面落实“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兜牢环境安全底线。
六是聚焦提升现代环境治理水平,聚力推进改革创新和补短锻长。坚持制度创新、项目为王,建立覆盖所有重点工作的体系化、绩效化评估工作方法,打造“一地区一亮点”“一部门一亮点”,建立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推进机制,高标准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快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三大领域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全覆盖,启动新一轮苏州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抓紧推进长江、太浦河等水源地、重要清水通道、重要水体监测监控数字化平台建设。
七是聚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力深化生态环保铁军建设。坚持政治统领,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强化走在前、做表率的职责使命意识。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加大力度治“庸”、治“懒”、治“散”、治“拖”、治“浮”,以更饱满的干事创业“精气神”,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以作风建设为牵引推动敢为善为,健全完善重大目标任务达标争优创新监测机制,开展比优胜、比创新、比落实,赛能力、赛担当、赛作风“三比三赛”活动。着力解决一批环境信访难题和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
会上通报了2023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受表彰表扬情况,现场为2023年度表现突出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颁奖。
会上观看了苏州市2023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情况专题片,常熟、吴中、相城生态环境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处、环评处、宣教处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局领导,驻各地生态环境局、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攻坚办全体干部职工在主会场参会。驻各地生态环境局,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