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5.20(2024141号)

发布时间:2024-05-20 15:38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4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7310,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4年5月19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50950912341234

98.71%

无锡市

1061

106115301530
99.07%
徐州市45845879479499.74%
常州市585585904904

99.08%

苏州市1245124519261926

99.28%

南通市9459451580158099.53%
连云港市274274676
676
99.08%
淮安市34834860060098.17%
盐城市449449822822
99.38%
扬州市38438480280299.85%
镇江市253253465465
97.49%
泰州市40540584084096.71%
宿迁市394
394
598598
98.40%
江苏省

7310

7310127711277198.97%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