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环境日 | 扬州市举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环境日主场活动
“看生态盎然锦绣,听绿水青山欢歌,绘美丽中国画卷……”6月5日,在主持人激情的朗诵中,“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2024扬州市环境日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回望过去,可以更好成就未来。过去的一年,扬州市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PM2.5年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75.3%,连续3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长江扬州段、京杭运河扬州段水质为Ⅱ类,全市列入考核的9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调查发现各类物种1948种,长江扬州段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持续向好。
成绩的背后,离不开扬州全市人民的支持,更离不开生态环保人的坚守。现场公布2023年省级绿色领军企业名单、扬州市生态环境系统“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后,相关人员上台进行了分享。
“扬州中远海运努力追求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存,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为美丽扬州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海沃中国的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申报之路,也是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借着6•5环境日的契机,让我们共同努力,一同迈入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将来。”
“头桥镇打造沿江湿地聚宝盆,做美生态经济双面绣,通过生态修复裂变绿色产业,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来自企业、乡村的代表一一讲述绿色发展故事,诉说绿色转型心声,这些企业在各自领域里,以绿色发展为引领,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为美丽扬州建设添砖加瓦。
典型案例具有更多借鉴价值和警示意义。现场发布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扬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公众参与典型案例后,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高邮市检察院,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邗江区检察院分享了生态损害赔偿案的具体做法。
其中,在焚烧秸秆一案中,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当事人以劳务代偿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让当事人通过参与秸秆禁烧巡查等工作提高损害赔偿的实效性,具有典型意义。
近年来,扬州市在多个领域积极开展改革探索与实践,蹚出一条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保护生态环境的新路子,推动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共识。
此外,来自扬州市汶河小学的学生分享了长江大保护小使者案例,六支志愿者队伍上台分享志愿活动感言。他们表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呼吁更多的人行动起来,爱护环境、保护地球,守护好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