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外网通报(2024.6.30(2024182号)

发布时间:2024-06-30 16:01浏览次数:
按生态环境部环办环监〔2018〕25号文要求,各地基于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基础上,对我省重点排污单位国家考核基数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要求组织企业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纳入2024年国家监控考核的重点污染源有7279,现已全部联网,联网率为100%。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汇总表
起止时间:2024年6月29日0点至23点59分59秒

行政区

企业联网联网监控点数数据传输有效率
应联网企业数已联网企业数应联网监控点数已联网监控点数
南京市50850812351235

98.66%

无锡市

1065

106515331533
99.19%
徐州市45945979679698.94%
常州市587587914914

99.25%

苏州市1262126219601960

90.59%

南通市8818811510151099.02%
连云港市272272678
678
99.37%
淮安市35035060560598.58%
盐城市451451833833
99.13%
扬州市38438480680698.71%
镇江市255255472472
98.02%
泰州市40940985485498.96%
宿迁市396
396
61061096.73%
江苏省

7279

7279128061280697.40%
备注:
   由于通信线路故障、机房断电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数据传输异常,系统会在故障恢复后自动重新计算,其统计结果可能会有较大变化。今日无传输率为0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