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4000650/2024-00795 |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24-07-04 |
| 名 称: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8号建议的答复 | 文件编号:苏环案〔2024〕124号 |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8号建议的答复
陶士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生态流域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实施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系统保护,加强与相邻省份的区域联防联控,积极推进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
一、积极推进跨省界联保共治。与安徽、浙江、上海联合签订《长三角跨省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与安徽签订《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合作协议》《苏皖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与山东签订《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框架协议》。针对洪泽湖、骆马湖等污染问题,指导徐州、宿迁等市与山东枣庄、济宁及安徽宿州、蚌埠等市签订联防联控协议。2023年,骆马湖蓝藻事件后,我厅主要领导2次带队赴生态环境部专题汇报我省骆马湖、洪泽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淮河流域跨界污染防治有关情况,恳请进一步协调山东、安徽等省共同推进解决区域水污染问题。今年4月,我厅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两省11个设区市召开联席会议,推进解决跨区域水污染问题。徐州、宿迁两市连续5年与安徽宿州联合开展跨界河流汛前现场联合检查;徐州市联合安徽宿州开展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引发跨界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协同能力。“十四五”期间,我省共布设省控断面76个(48个入境断面、24个出境断面、4个省界湖库点位,涵盖我省与山东、安徽跨界骨干河道,包括入南四湖、洪泽湖、高邮湖等跨界敏感湖泊的跨界河流),并做好区域水质预警信息的响应处置工作。经过相邻省份共同努力,跨界水体水质总体改善,2023年跨省界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由2021年的61.2%提升至72.4%。
二、联合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一是强化优质水资源配置。省水利厅把保障水源地供水安全作为水资源配置和水利工程运行调度的首要原则,每年利用江水北调、江水东引等覆盖全省的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为沿线地区提供了大量优质水源;同时科学实施闸门调度,加强跟踪监测,减轻劣质水危害。汛期,依据《沂沭泗河洪水调度方案》协调流域机构做好嶂山闸及骆马湖其他水利工程调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全省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指导地方优化水源布局,落实水源地长效管护措施。二是持续推进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依据省人大决定,同时参照国家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我厅会同省相关部门联合指导地方推进保护区划定调整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38个县级以上及乡镇水源地完成保护区划定,并动态更新核定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矢量图。三是加强应急水源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应急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应急水源综合评估,部署多水源切换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督促各地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设备维护和应急演练工作。目前,全省县以上城市均已建成应急水源、第二水源或实现管网互联互通。四是加强全过程水质检测和深度处理,保障供水安全。我厅组织对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每月开展一次例行监测,每年开展一次全分析监测;汛期组织加密监测,对部分水源地开展生物毒性监测。地表水型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基本实现“全覆盖”,且监测数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联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强化从水源水到出厂水的全过程检测,每年组织开展全省城镇供水水质监督检测,每两年开展一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评价。目前,各供水企业均安装了原水水质在线检测设备,基本实现深度处理工艺全覆盖。
三、大力推进骆马湖、洪泽湖等综合治理。建立生态环境、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南水北调东线骆马湖、洪泽湖等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2年,徐州、宿迁市政府联合颁布《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并分别出台《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和《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省水利厅印发《江苏省骆马湖保护规划》。2023年8月骆马湖出现蓝藻水华舆情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工作要求。我厅牵头制定了《江苏省南水北调东线骆马湖、洪泽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意见》(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110号),按照“控源截污、内源减负、生态修复、应急防控”原则,指导徐州、宿迁、淮安分别印发了骆马湖、洪泽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流域内的工业、生活、农业等污染源排查整治。2024年,我厅全面部署重点湖库治理和水华防控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一湖一策”治理方案和应急防控方案;出台《江苏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指导方案》(苏污防攻坚指办〔2024〕27号),将苏北湖群列入我省建设清单,稳步推进美丽湖泊建设;会同省财政厅安排下达2亿元的骆马湖、洪泽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重点支持11个工程项目建设。去年,洪泽湖、骆马湖总磷浓度分别同比下降5.2%、7.0%,总氮浓度分别同比下降26.8%、47.6%。
四、推进水环境区域补偿。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省范围的水环境双向补偿机制,按照“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补偿断面水质劣于水质目标时,由上游地区补偿下游地区,补偿断面水质达到水质目标时,由下游地区补偿上游地区。2021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2020年修订)》,补偿断面增加到245个断面(其中宿迁26个),基本覆盖所有国省控市界断面,增设入江、入海、入湖断面,收严总磷考核目标,并在太湖流域新增总氮指标。通过区域补偿,将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与环境绩效、真金白银挂钩,提高其主动治污的积极性和精准治污的针对性,既拓宽渠道增加了治污投入,又显著改善了区域水环境质量。全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实施后,每年下达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约5亿元,有力促进了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2023年,全省210个国考断面优Ⅲ比例达到92.9%,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较2018年提高23.7百分点。
下一步, 我厅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聚焦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推动流域上下游形成协同治理、责任共担、应急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一是持续深化联防联控。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协调相关省份,开展跨界联合执法检查或授权异地执法检查,共同制定敏感时期跨界河流水质监测方案,出现污染事件时及时开展联合应急监测。督促上游地区在跨界水质出现异常或上游开闸分洪等重要水利调度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下游地区。二是切实加强监测预警。针对跨界高风险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体系,第一时间发现入境水质异常,及时预判事故风险,坚决避免信息隔离、信息壁垒,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三是进一步压实基层河长责任。细化落实责任清单,尤其对重要跨界河湖及敏感水体,进一步增加巡河频次,全面掌握河情、水情,为污染事故风险研判和及时处置提供保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