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805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2024-07-04
名 称: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4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苏环案〔2024〕135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4 15:09浏览次数:

赵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有序有条件开展秸秆焚烧,科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处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秸秆禁烧背景

江苏是农业大省,秸秆年产生量在4000万吨左右。长期以来,秸秆是我省农民最为重要的生活燃料,主要以分户灶烧的形式利用,辅以其他利用方式,基本做到年产年清,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煤气灶、电饭锅等在农村的普及,秸秆作为生活燃料使用量随之下降。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使用途径,农民便选择在田间地头将秸秆露天焚烧。由于露天焚烧秸秆的时间都集中在夏秋两季的收种茬口,时间短、焚烧量大,产生大量烟雾,既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也对机场、高速公路等的安全运行造成威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随意露天焚烧成为必然的选择。围绕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随意露天焚烧,省人大出台《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等文件,以综合利用助力秸秆禁烧,又以秸秆禁烧倒逼综合利用,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出现的主要问题

我省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一些问题也日益显现。

一是大量秸秆还田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目前,我省秸秆以还田利用为主,还田量占秸秆总量的75%以上。据种植户反映,长期大量秸秆还田后,使农田更容易滋生杂草和病虫,并使作物扎根不牢、抗倒伏性下降,冬季作物更易受冻害影响。

二是夏季秸秆还田后退水影响水环境质量。夏季秸秆还田后经过沤水,污染物大量析出。2019年,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六塘河沿线4处秸秆还田后农田内存水进行水质调查,通过定量分析,农田内存水的总磷、COD、氨氮含量平均值分别为0.8 mg/L、95 mg/L、63 mg/L,分别是地表水三类执行标准的4、4.8、63倍,地表水四类执行标准的2.7、3.2、42倍。这些农田存水在汛期大量流入河道,短期内对水环境造成较大冲击,成为我省部分国考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的原因之一。

三是秸秆能源化利用进展不顺。能源化利用是秸秆离田利用最有潜力的方式。据2022年统计,全省共有生物质电厂31家,其中苏南1家,苏中7家,苏北23家,总装机容量88.4万千瓦,总蒸发量3985蒸吨/小时,年秸秆最大消纳能力883万吨,2022年实际仅消纳秸秆159万吨,其中夏季秸秆77万吨,秋季秸秆82万吨,秸秆消纳能力仅占全省秸秆总量的22%,而秸秆实际消纳量仅占全省秸秆量的4%。全省秸秆能源化实际利用量不足400万吨,仅占全省秸秆总量的10%左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需要综合考虑、系统思维,既要兼顾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保护要求,也要贴合农业生产实际,必须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在坚持秸秆禁烧政策不动摇的同时,大力推进秸秆离田利用,助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对大气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据测算,以夏季秸秆为例,如取消禁烧,按15天焚烧期算,我省PM2.5年平均浓度将增加8.5微克/立方米,这将导致我省大气环境质量严重倒退。而且省人大《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到2012年底,全省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在国家和省对秸秆禁烧政策没有重大调整的情况下,全省将继续加强秸秆禁烧工作,以禁促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在禁烧工作中,既要有巡查督查、考核奖惩等硬措施,也要注重宣传引导、帮扶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大力推动秸秆能源化利用。研究制定秸秆能源化扶持政策,推动生物质电厂和生物质锅炉发展和产能利用,引导生物质电厂适应市场需求,从以发电为主向热电联产和为工业园区清洁供热转型。研究推广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质燃气、生物质制氢等其他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率。

三是培育高附加值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高附加值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能够充分发挥秸秆价值,激发农民和民间秸秆经纪人的内生动力,主动参与秸秆收集、运输、储存等环节,带动农民增收。鼓励各地探索发展 “秸秆—基料—食用菌栽培—菌渣—有机肥生产—种植业”、“秸秆—草食家畜—种植业”、 “秸秆—沤肥—种植业”等循环经济模式,推动秸秆基质化、饲料化、肥料化等利用。

四是研发推广秸秆流动焚烧车。我厅已立项研发秸秆流动焚烧车,在田间地头将秸秆在缺氧状态下进行高温裂解,产生生物质炭还田,作为秸秆还田和离田利用的辅助手段,并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在污染物降排有效可控的情况下,在全省推广应用。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强化统一认识,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秸秆禁烧工作,营造自觉秸秆禁烧的舆论氛围。

我厅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好的经验做法,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统筹做好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关工作。

感谢您关心、支持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