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819 |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24-07-04 |
名 称: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08号提案的答复 | 文件编号:苏环案〔2024〕150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08号提案的答复
韩旗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公众参与长江大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坚决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质量发生了转折性变化,长江江苏段干流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全部优于Ⅲ类水质,生态岸线占比提高到64.4%,物种资源密度持续回升,江豚数量明显增长,长江两岸再现“一江清水、两岸葱绿、江豚逐浪”的美好景象。
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发生的转折性变化,离不开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在“长江大保护”工作中,我省高度重视发挥社会公众力量,通过宣传引导、平台建设和政策扶持等方式,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长江大保护,共同守护好长江母亲河,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建设美丽江苏夯实社会基础。
一、近年来“长江大保护”公众参与工作情况
(一)推进法治进程。为满足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保护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务的热情,2016年,我省出台《江苏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为社会各界参与包括长江大保护工作在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随着生态环保工作的总体形势和工作要求发生变化,我省于2023年对《江苏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范围,明确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途径,整合生态环保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奠定制度基础。
保障公民接受生态文明教育的权利是推动公众参与的基础,2022年出台《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是全国首部以生态文明教育命名的地方立法,明确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的责任,规定政府的生态文明教育职责,细化社会各方面的生态文明教育责任,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载体多元化。积极构建生态文明教育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动植物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公共文化设施等向公众优惠或者免费开放。
(二)加快媒体融合。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互动与合作,构筑生态环境舆论高地,在讲好江苏生态环保故事的同时,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生态环境信息。聚焦长江大保护、新一轮太湖治理等重大主题,加强与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国环境报社、新华日报社、省广电总台等主流媒体的战略合作,仅2023年就刊发700余篇,其中央视新闻联播播出12次,新华社刊发40篇;举办新闻发布会13场,做好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化解公众疑虑。与省委宣传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化建设的行动方案》,以长江生态保护修复为主题创作长篇报告文学。厅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走进“全媒体问政栏目”——《政风热线》直播间,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引发良好社会反响。
用好新媒体平台,形成微信、微博、视频号、抖音号、“学习强国”专题、网站等“江苏生态环境”新媒体宣传矩阵。2023年生态环境政务微信累计发稿2249篇,4篇文章阅读量达“10万+”,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连续排名第一;微博发布4952条,粉丝数231.6万人,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排名第二,荣获2023年度创新应用与传播优秀微博;抖音发布视频333条,阅读量200万,多个作品进入抖音“同城榜”TOP10;策划拍摄制作《美美与共》《打卡蔷薇花信》《江苏南通首见“麋鹿二代”》《咋办?江豚捕食刀鱼》《跟着妈妈去旅行》《丛林探秘》等10余部视频作品;学习强国“江苏生态环境”专题获得首批“优质内容共建单位”称号。
(三)夯实参与平台。近年来,我们持续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努力形成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的新格局。连续7年开展“环境守护者”行动,面向全省公开招募771名环境守护者,承担示范员、观察员、监督员、宣传员和调解员角色,定期观察当地生态环境状况,监督环境污染防治,为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监管建言献策,积极推动各类环境问题解决。连续4年开展“‘同饮一江水 共筑绿篱笆’绿色组织在行动”活动,选拔沿江八市环保社会组织组建“长江大保护绿篱笆”先锋队,引导社会组织紧盯破坏长江生态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供问题线索;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专家授课、沿岸巡护、互动体验、科学普及等活动;以圆桌对话、活动联办、资源整合等形式,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合作,有效化解环境矛盾和纠纷。这两个项目均被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评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十佳公众参与案例。
为更好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同盟军”作用,提升环保社会组织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我们定期组织全省社会组织进行培训交流,通过小额资助、选树典型、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环保社会组织深入一线开展志愿服务。2016年以来,以“绿益江苏”环保公益小额资助活动为载体,累计投入资金近500万元,帮助108个公益项目落地,全省45家环保社会组织从中受益。2019年以来,支持沿江八市社会组织开展“长江大保护”公益活动,累计投入资金近115万元。
(四)筑牢共治格局。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围绕长江大保护开展各类环保公益活动,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画好生态环境保护同心圆。2019年,我们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等单位开展“长江大保护,绿色共成长”教育实践活动。征集近百名“长江大保护小使者”,连续12年每年跟踪记录长江水质及周围环境变化,跟踪记录小使者成长历程,线上参与活动人数超过42万,活动直播和相关稿件总浏览量超过1亿。随着活动不断延伸,“万名长江大保护小使者长江行”“我家住在扬子江——生态保护全民计划”等宣传活动相继推出,内容扩展到长江岸线治理、水源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等多个方面。
持续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2023年全省87家开放单位组织“线上+线下”开放活动556场次,130多万人次参与;举办江苏省中小学“生态文明第一课”,节目收看量超6000万人次;连续5年开展“蔷薇花信”系列宣传活动。为讲好江苏水环境治理故事,2023年推出开展“美丽江苏——江河湖海青蓝行”活动,在南京、淮安、苏州、盐城等地分设长江篇、运河篇、湖泊篇和海洋篇四大篇章,并延伸出“水生态环境科普沿江行”“水生态健康志愿服务”等子项目。组织“长江大保护小使者”赴南京、扬州、镇江三地7个特色科普站点,观察江豚活动、打卡水生态健康重点实验室、学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参与人数达到500人,全媒体新闻报道平台浏览人次突破5000万次。
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提案中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参与形式、扩大参与范围、拓宽参与渠道”的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学习并加以吸收采纳,感谢各位委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奋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长江大保护公众参与新格局。
(一)强化政治引领,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生根。用好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究基地、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等平台,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实践研究和学习培训。继续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大赛”,成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江苏宣讲团,建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江苏实践案例库,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进社区、园区、学校、企业和机关,让全省群众深刻感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二)提升文化影响,着力打造美丽江苏生态文化品牌。围绕生态文化建设全民普及和生态文化主题作品创作两项重点任务,推动文艺作品征集、先进人物评选、精品活动、深度传播4个系列12项具体工程,广泛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做大做强“长江大保护、绿色共成长”“蔷薇花信”等江苏生态文化品牌,创新推出更多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产品。
(三)注重统筹推进,优化生态环保宣传方式。围绕长江大保护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升级宣传手段,积极运用元宇宙、3D、VR等虚拟现实技术,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趣味性和参与度;加强与知名自媒体、网络大V、文化名人、世界冠军等社会力量的交流互动,形成合力,带动更多人参与长江大保护工作。同时,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吹风会,组织主流媒体持续开展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宣传报道,持续讲好“长江故事”。
(四)广开参与渠道,推动生态环保全民共治。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保障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工作。建立与环保社会组织定期沟通对话机制,开展生态环保公益项目资助活动,培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公众通过多种合法途径对生态环境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开展生态环境公益民事诉讼,通过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震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五)创新工作方法,扩大环境教育覆盖范围。持续开展江苏生态文明“开学第一课”、江苏省中小学水科技发明比赛、国际生态学校建设等,深化“美丽江苏——江河湖海青蓝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将长江大保护公众参与的范围拓展至全省城乡。依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无废城市、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等,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鼓励各类场馆运用元宇宙、AR、VR等科技手段,提高宣传的互动性与趣味性,提升公众参与长江大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各位委员关于持续推进公众参与长江大保护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再次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