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4-00822 组配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2024-07-04
名 称: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47号提案的答复 文件编号:苏环案〔2024〕154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4 15:42浏览次数:

葛玉荣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各类园区为抓手加快新污染物治理进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江苏是化工大省,涉及的化学物质种类多、产用量大。近年来,我厅以化工园区为重点,围绕 “筛、评、控”、“禁、减、治”等新污染物治理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园区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工作。

一、持续推动化工园区新污染物试点示范

(一)启动省级化工园区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选取如东洋口化工园、泰兴经济开发区、常熟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泰州滨江工业园区4家园区开展省级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方案》(苏环办〔2023〕232号)、《江苏省化工园区新污染物治理管控规范(试行)》(苏环办〔2023〕331号)等文件,高质量完成园区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摸排,建立园区生产、使用及排放化学物质动态清单,提升园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能力。

(二)积极申报国家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推动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申请国家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制订化工园区新污染物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管理手册,形成可推广应用的工作指南及配套技术规范,构建氟化物等优化管控模式。

(三)积极开展新污染物国家监测试点。针对泰兴经济开发区、连云港大浦工业园两个园区开展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化合物等140余种新污染物监测,初步掌握省内典型区域新污染物环境赋存情况,为新污染物管控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健全园区新污染物治理协作机制

(一)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协调机制。我厅牵头成立了包含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在内的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协调小组,定期召开省级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座谈会;成立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对我省28家化工园区开展化学物质统计调查数据审核,统筹推进、指导、协调和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化工园区管理。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规范化工园区管理,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化工园区新污染物源头管控

(一)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督促园区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的企业主动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二)开展新污染物管控措施联合检查。我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联合检查,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和其他重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督促落实清洁生产审核、隐患排查、环境监测等要求。

(三)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强化农药准入审批与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衔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专供出口转内销等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措施,严把准入门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各位委员提出的以各类园区为抓手加快新污染物治理进程的建议,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化工园区新污染物监测。结合2024年国家《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要求,在优先评估化学物质集中生产使用的典型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周边等布设监测点位,对已有监测方法的国家15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进行加密监测。在泰兴经济开发区、连云港大浦工业园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优评优控化学物质监测工作。

二是持续加强化工园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谋划推动新污染物治理重大科技专项及新污染物研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加强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水生态健康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培育新污染物治理人才,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核心技术研究,推动化工园区新污染物治理管控核心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促进成果落地应用。

三是持续推动园区新污染物试点示范。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资金保障和奖励激励,推进各类试点示范项目落地见效;全力推进国家及省级新污染物治理试点,联合农业农村、卫健、工信等部门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管控示范;指导各地多渠道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各类试点,推动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等治理工程项目落地。

四是持续加强新污染物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江苏生态环境”等公众号,科普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知识,宣传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典范;加强新污染物管控与治理领域的专家与企业的交流与合作,谋划开展“科技进园区”活动,邀请新污染物治理专家、行业专家分享新污染物治理典型案例和先进技术,科学指导化工园区提出针对重点管控物质的绿色替代和减量化方案,逐步形成长效提升机制。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