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货车车主,近年来环保管理要求不断加严,听说对货车尾气污染排放也提出一些要求。请问作为一名货车司机,具体要怎么做?

发布时间:2024-08-02 14:43浏览次数: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省积极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在使用过程中,建议做好以下事项:

一是确保尾气治理设施有效运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主动使用合规尿素,减少污染物排放。此外,拒绝劣质油,要从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出现车辆“冒黑烟”或者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报警等情况时,要及时到正规维修场所进行维修。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车辆检验。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期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路行驶;不得以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遇到执法人员路检路查或入户检查时,应予以配合。

三是按要求淘汰老旧柴油货车。2023年,长三角区域出台《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要求2024年7月1日起,各市中心城区实施国三柴油货车限行;2025年11月1日起,各市区域内实现国三柴油货车全面限行。近年来,我省正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省里和一些地方都出台淘汰补贴政策。如果您的货车还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在淘汰时可按要求申请政策补贴。

希望各位车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继续配合我们做好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