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5-00074 | 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除外)环评 |
发布机构:环评处 | 发文日期:2025-01-24 |
名 称:2025年1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常州永宝利染丝有限公司 印染改建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5年1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常州永宝利染丝有限公司
印染改建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月24日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常州永宝利染丝有限公司印染改建项目 |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新北生态织染工业园 | 常州永宝利染丝有限公司 |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永宝利染丝有限公司对现有项目重新优化组合,将老厂区(西夏墅镇太行山路26号)印染工段整体搬迁至新厂区(西夏墅镇日月山路10号),同步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实现同一厂区印染、精加工全流程生产,达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染色能力仍为1800吨/年不变,新增纱线后整理1500吨/年,最终全厂纱线整理能力最终形成2800吨/年。改建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染色工段、纱线整理工段,涉及车间2个,公用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工程、供电供热工程等,储运工程主要为原料和成品储存仓库、化学品库,环保工程包括新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暂存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2023年10月26日,建设单位在常州环评网发布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11月9日,建设单位在常州环评网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10日和11月13日两次在“现代快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 2023年11月20日,建设单位在常州环评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不得引入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优先使用生态环保型、高上染率染化料和高性能助剂等,采用助剂自动配液输送系统、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自动配液输送系统,建设“智能测配色系统、印染MES系统”,逐步实现从“模糊化印染”向“数字化印染”转变。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建设工艺参数在线采集和控制系统,提高染料及助剂的回用率;配备染缸高温废水、冷凝水等余热回收装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废水回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应达清洁生产Ⅰ级水平,达到《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开展工信部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表1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与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和表2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执行表3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加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热能回收后的高温水洗废水、染色废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污水处理站反渗透清洗废水经“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二沉+气浮+多介质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处理后,部分尾水(55324吨/年)回用于生产,其余尾水和反渗透装置浓水与生活污水混合接管排放,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间接排放限值,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32—2018)表1排放限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接入常州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印染废水污泥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明确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按要求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固危废(含污泥)产生和处置情况,达到固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染色车间、其他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管线、化学品库、危废暂存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生产车间、污水站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项目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