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5-02378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核管局 发文日期:2025-11-24
名 称:2025年11月24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5年11月24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4 10:44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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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220kV暨前2X29/利前4519线35#-

36#迁改工程等2项工程

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横山桥镇及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1)常州220kV暨前2X29/利前4519线35#-36#迁改工程

本项目迁改后线路路径总长0.983km,其中新建220kV双回架空线路0.663km,恢复架设220kV双回线路0.320km。新建杆塔2基。拆除220kV双回架空线路0.663km,拆除杆塔3基。

2)常州220kV黄西4K51线63+15#-65#段迁改工程

本项目新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33km。新建杆塔3基。拆除22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30km,拆除杆塔2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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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影响。此外还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运行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影响。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施工时施工场地远离附近河流,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回填土壤或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需拆除现有部分导线和铁塔,铁塔拆除时需开挖至塔基下方1m。产生的土石方临时堆存于场地一角,塔基拆除后,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原塔基拆除后应及时进行复耕或者绿化处理。

2)施工噪声

采用低噪声水平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设置围挡,削弱噪声传播。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不在夜间施工。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在施工场地靠近声环境保护目标一侧和主要噪声源设备周围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通过采取以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3)施工扬尘

施工必须在划定的施工区域中进行,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场,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用罐装车将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漏撒,不超载,经过居民点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及时进行空地硬化或绿化,减少地面裸露面积。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确保扬尘排放符合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4)施工废水

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隔油池,临时沉淀池、隔油池远离附近河流,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线路施工人员租用施工点附近民房或单位宿舍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5)施工固废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如拆除塔基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等)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塔基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就地铺平;拆除的废旧线路、铁塔和附属设施等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严禁将固体废物排入附近河流。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架空线路保持足够高的对地高度,220kV暨前2X29/利前4519线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20m,采用异相序CAB/ACB排列,220kV黄西4K51线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8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线路周围设置警示标志。

2)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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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500kV泰双5K25/泰草5K26线22#-25#段迁改等工程

泰州市兴化市安丰镇、海南镇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1500kV泰双5K25/泰草5K26线22#-25#段迁改工程

新建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km,新建双回角钢塔3基;恢复架设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3km;拆除原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65km,拆除双回路铁塔2基。

2500kV知州5647线208#-212#段迁改工程

新建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1km,新建单回角钢塔4基;恢复架设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5km;拆除原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2km,拆除单回路铁塔3基。

3500kV盐知5255线58#-61#段迁改工程

新建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km,新建单回角钢塔3基;恢复架设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53km;拆除原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km,拆除单回路铁塔2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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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生态影响,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施工场地采取有效生态防护措施,避免对兴化市有机农业产业区的种质资源产生影响。

2)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对周围环境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和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2)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尽量避免雨天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点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不排入周围环境,避免污染周围水体。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3)养殖水面中立塔施工应先行修建临时围堰,将施工区域与其他养殖水体隔开;施工过程中避免使用高震动、高噪声设备,减少对底泥的搅动和悬浮物的产生;施工完成彻底清除施工垃圾及临时设施等。

4)项目施工时,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运输车辆禁止鸣笛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等,由资产所属单位统一回收利用,不随意丢弃;拆除基础产生的少量混凝土等其他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禁止随意丢弃,输电线路塔基开挖的余土及时就地铺平;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后由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组织,充分利用线路沿线周围现有场地作为临时占地,减少开挖,做好区域的防护,减少水土流失。

7)提前规划施工方案,涉及兴化市有机农业产业区段线路采用导线不落地张力架线方法,尽量减少在管控区范围内的施工活动,且不进行土建施工,同时还应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加强环保教育,禁止向管控区内排放污染物及破坏种质资源。

8)施工临时设施尽量避开植被布置,导地线展放作业无法避开树木时,采用搭设毛竹跨越架,将导引绳和牵引绳置于跨越架上操作,减少对植被的损害。

9)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选择蟹塘清塘期间完成施工,减少对螃蟹养殖的影响。

10)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新建塔基、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及拆除塔基处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对恢复植被区域应根据原有用地类型和周边区域景观现状,做到景观协调性和实用性,林草植被以当地乡土树草种为主。

二、运行期

1)加强架空线路巡查和检查,做好线路沿线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线路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在本项目输电线路线下设置高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示牌。可采取集中宣讲、分发宣传材料等措施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3)开展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监测工作,如发现有居民住宅处电磁环境、声环境超过环保标准,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