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5-02267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核管局 发文日期:2025-11-07
名 称:2025年11月7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5年11月7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7 15:39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连云港500千伏外送通道加强工程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灌云县、灌南县、淮安市涟水县、淮安区境内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1)伊芦500kV变电站超规模扩建工程

本期在现状伊芦500kV变电站(以下简称“伊芦(老)站”)东侧超规模扩建1座伊芦(新)站,伊芦(老)站保持原有规模,出线由艾塘1回、新海电厂1回、上河1回、潘荡2回、徐圩1回、田湾核电2回调整为艾塘1回、新海电厂1回、潘荡2回、伊芦(新)2回、备用2回。伊芦(新)站本期按开关站建设,具体规模如下。

①主变规模

本期无主变。

②出线规模

500kV出线:本期8回,分别至上河3回、田湾核电2回、伊芦(老)2回、徐圩1回,50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

220kV出线:本期无出线。

③无功补偿

本期在伊芦(新)~上河新建2500kV线路伊芦(新)侧各装设190Mvar高抗,利旧潘荡~丰汇500kV线路高抗及中性点小电抗。本期无低压无功补偿装置。

④伊芦(老)~伊芦(新)500kVGIL联络线及串联电抗器工程

新建伊芦(老)~伊芦(新)500kV配电装置双回500kV联络线,采用站内GIL管线,每回线路配置128Ω串联电抗器。

2)上河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本期上河500kV变电站扩建2500kV出线间隔至伊芦(新)站,采用户外GIS设备;在预留#4主变低压侧装设160Mvar低压电抗器;原至伊芦(老)站500kV出线间隔改为至伊芦(新)站,相关断路器装设合闸电阻,间隔内AIS设备更换为HGIS设备。

3)徐圩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

本期在#3主变和#4主变低压侧各装设160Mvar低压电抗器。

4)伊芦(新)~上河500kV线路工程

建设伊芦(新)~上河500kV线路,2回,线路路径总长148km。其中,与规划220kV线路500kV/220kV混压四回段路径长6.5km(一次建成混压四回线路路径长0.45km,仅架设双回500kV线路路径长6.05km),500kV同塔双回段路径长141.5km(苏北灌溉总渠和淮河入海水道耐张段路径长2.3km,其余段路径长139.2km)。

全线新建铁塔384基。。

5)伊芦变近区500kV线路改造工程

①伊芦~潘荡500kV线路改造工程

500kV伊潘5641线伊芦侧现有向东出线改为向南出线,新建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2km;将500kV伊荡5642线进行降低改造,新建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km;恢复500kV伊潘5641线/伊荡5642线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44km;拆除现有500kV架空线路路径长1.64km

新建铁塔6基,拆除现有铁塔6②伊芦~上河500kV线路改造工程

500kV伊上5251线伊芦侧改接至伊芦(新)站,新建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25km;恢复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28km;拆除现有500kV架空线路路径长1.21km

新建铁塔5基,拆除现有铁塔4基。

③徐圩/田湾~伊芦500kV线路改接工程

500kV徐伊5K68线/田芦5218线同塔双回线路伊芦侧改接至伊芦(新)站,新建500kV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0.8km;恢复500kV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0.13km;拆除现有500kV架空线路路径长0.93km

新建铁塔4基,拆除现有铁塔3基。

④田湾~伊芦500kV线路改接工程

500kV田伊5217线伊芦侧改接至伊芦(新)站,新建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9km;恢复500kV单回线路路径长0.23km;拆除现有500kV架空线路路径长0.81km

新建铁塔4基,拆除现有铁塔3基。(6)伊上5251线交叉跨越校验升高改造工程

500kV伊上5251线温升改造中5处交跨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区段进行升高改造,重新紧线长度11.55km,其中升高改造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3.94km

新建铁塔6基,拆除现有铁塔3基。导线利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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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及环境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设计阶段环境保护设施、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优化伊芦(新)站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和屏蔽部分高压电气设备,减少电磁环境影响;为限制电晕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在设备订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母线终端球和其他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并且站内电气设备设置良好接地装置防止电磁感应,在变电站围墙外设置警示标识;保证电磁环境符合控制限值要求。

徐圩500kV变电站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上河500kV变电站合理设置配电架构高度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保证电磁环境符合控制限值要求。

线路:①线路选线时充分征求沿线政府及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通过优化路径,尽量避让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

②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及规范,结合项目区周围的实际情况和工程设计要求,确保评价范围内长期住人的房屋电磁环境满足控制限值要求。③在后续设计、建设阶段,在确保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关标准的前提下,拟建的500kV同塔双回、500kV/220kV混压四回输电线路采用适当相序、进一步优化导线最小对地距离,确保500kV导线经过耕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高度不小于14m220kV导线经过耕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高度不小于10m。④新建输电线路导线对地面最低设计高度以及对应线路高度距地面1.5m处的预测最大值,需确保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由于本工程输电线路附近有居民房屋,建议下一阶段设计单位在保证线路与居民房屋水平距离合理的基础上尽可能提高线路导线高度,降低本工程对居民房屋的影响。⑤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以降低线路电磁环境水平,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他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①设计单位在电抗器等高噪声设备选型时应提出噪声水平限值要求,在设备招标时,选用低噪声的电抗器。串抗器利旧。

②在电抗器之间设置防火防爆墙;③本期考虑伊芦(新)站远景规模建成后,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次将伊芦(新)站东侧围墙在原2.5m高度的基础上整体加高至3.5m,长约173m,南侧部分围墙(新老站址交界处向西约40m以及向东约200m,总长约240m)在原2.5m高度的基础上整体加高至4.5m;④在上河变新建电抗器东侧增加一面长8m、高5.5m、厚0.2m的防火防爆墙。

线路:优化输电线路的导线特性,提高光洁度,从而减小电晕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均采用雨污分流。伊芦(新)站新增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徐圩500kV变电站、上河500kV变电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前期工程中已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徐圩500kV变电站、上河500kV变电站本期工程均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不新增污水处理设施

4)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伊芦(新)站本期无主变,在远景主变区设置一座事故油池,站内高压电抗器等含油电气设备下方均设事故油坑,站内电抗器区设1座事故油池,事故油坑通过排油管道与事故油池相连,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储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上河500kV变电站、徐圩500kV变电站本期新增的低压电抗器等含油电气设备下方均设事故油坑,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其中徐圩变低压电抗器下方的事故油坑通过排油管道与事故油池相连,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储存过程中不会渗漏又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储存过程中不会渗漏,上河变低压电抗器下方事故油坑采用油水分离装置。

5)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①一般固体废物

变电站站内均设生活垃圾收集桶。伊芦(新)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上河500kV变电站、徐圩500kV变电站本期不新增值班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区内已有垃圾分类装置处理。

②危险废物

伊芦(新)站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危废贮存库(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茅口路17号),在规定时限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伊芦(新)站、上河500kV变电站和徐圩500kV变电站含油电气设备根据运维需要制定设备维护计划,提前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在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一旦产生废矿物油,则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2.施工阶段环境保护设施、措施

1) 生态环境

①杆塔设计时尽量选用档距大、根开小的塔型,以减少塔基占地,优化塔基基础设计选型,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在保证线路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档距,减少杆塔数量。②施工前加强现场踏勘,优化施工场地范围、牵张场、材料场等布局,优化施工便道设计,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新建施工临时便道,并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功能恢复设计。

③强化对线路涉及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段的塔基优化工作。例如线路通过河流时塔位应尽量选择在距水体较远的耕地等;选择单桩灌注桩基础的铁塔;杆塔定位时,应尽量选择在植被稀疏处。

④导线垂悬弧度设计应与居民住宅、树木保持一定的水平与垂直防护距离。

2)施工噪声

变电站:①施工应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中的施工机械设备,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优化高噪声设备布置,采取设置围挡等措施,将施工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变电站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②运输车辆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时禁止鸣笛;③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线路: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优化高噪声设备布置,采取设置围挡、夜间不施工等措施,将施工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施工废水

变电站:①伊芦(新)站施工期设置有施工营地,营地应设置临时化粪池(防渗漏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临时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直接排入环境水体。施工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后现场回用,不外排。

②徐圩500kV变电站、上河500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站址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线路:①线路工程施工人员一般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运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②线路跨越河道时尽量采用无害化方式一档跨越方式通过,不在水体中立塔;③建设期应尽量避开雨季,最大程度地减少雨季水力侵蚀;如无法完全避开雨季,应采取临时挡护和覆盖措施;④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施工弃土应选择远离水体的适当位置妥善处置;⑤采用苫布对开挖的土方及砂石料等施工材料进行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的发生;⑥施工废水和废渣应禁止向水体排放,应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⑦施工机械应避免漏油,如发生漏油应收集后外运至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妥善统一处置;⑧尽可能集中配置混凝土,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的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

4) 施工扬尘

变电站:①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确保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清洁,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②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③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控制车速,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④伊芦(新)站在施工场地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时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⑤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作业、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确保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

线路:①合理组织施工,在临时施工便道采取铺设钢板、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车辆行驶扬尘影响;②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并苫盖,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③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④在运输土石方等可能产生扬尘的物料时用防水布覆盖;⑤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⑥建筑垃圾(含塔基基础拆除产生的固体废物)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并及时清运。

固体废物

变电站:①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②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落实。

线路:①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②拆除线路塔基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③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等,作为物资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④输电线路塔基开挖的余土及时就地铺平;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塔基区及临时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域根据原有土地功能实施恢复。

3.运行阶段环境保护设施、措施

变电站

1)电磁环境及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定期巡检,保证各设备工作状态正常,避免因高压设备、配件等老化、损坏等导致的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影响变大;②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符合GB8702GB12348GB3096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③在变电站周围设立警示标识,加强对当地群众有关高压输电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做好公众沟通工作。

2)水环境保护措施

伊芦(新)站运行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站内新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徐圩500kV变电站、上河500kV变电站前期工程中已建有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徐圩500kV变电站、上河500kV变电站本期工程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不新增污水处理设施。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固体废物

伊芦(新)站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徐圩500kV变电站、上河500kV变电站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徐圩500kV变电站、上河500kV变电站本期工程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②危险废物

伊芦(新)站运行过程中主要危险废物为废铅蓄电池及高压电抗器含油设备可能产生的废矿物油;徐圩500kV变电站和上河500kV变电站本期仅新增低压电抗器,运行过程中主要危险废物为低压电抗器含油设备可能产生的废矿物油。

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进行规范化管理;伊芦(新)站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危废贮存库(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茅口路17号),在规定时限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伊芦(新)站、徐圩500kV变电站和上河500kV变电站含油电气设备根据运维需要制定设备维护计划,提前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在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一旦产生废矿物油,则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4)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①本项目伊芦(新)站本期新建高压电抗器下方均设事故油坑,站内设1座高压电抗器的事故油池以及1座远景主变区域事故油池,高压电抗器事故油坑通过排油管道与事故油池相连,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储存过程中不会渗漏;远景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与主变区的事故油池相连。

伊芦(新)站站内事故油坑、事故油池均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相关规定。伊芦(新)站运营期正常情况下,高压电抗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在事故排油或漏油情况下,所有油水混合物将渗过事故油坑上层卵石层,在此过程中,卵石层起到冷却油的作用,不易发生火灾。事故油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事故废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池收集后,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②上河500kV变电站本期新建低压电抗器下方设事故油坑,事故油坑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储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电抗器下方事故油坑能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相关规定。上河500kV变电站运营期正常情况下,低压电抗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在事故排油或漏油情况下,所有油水混合物将渗过事故油坑上层卵石层,在此过程中,卵石层起到冷却油的作用,不易发生火灾。事故油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事故废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③徐圩500kV变电站本期新建低压电抗器下方均设事故油坑,事故油坑通过排油管道与站内已有事故油池相连,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储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电抗器下方事故油坑、站内事故油池均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相关规定。徐圩500kV变电站运营期正常情况下,低压电抗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在事故排油或漏油情况下,所有油水混合物将渗过事故油坑上层卵石层,在此过程中,卵石层起到冷却油的作用,不易发生火灾。事故油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矿物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池收集后,最终交由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线路工程

①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做好公众沟通工作;②设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③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线路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④加强对线路巡检人员的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其环保意识;巡检过程中应关注环保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