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5-00462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核管局 发文日期:2025-04-25
名 称:2025年4月25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5年4月25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5 11:03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阜宁县强对流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项目

(阜宁增补X波段天气雷达)

 

盐城市阜宁县沟墩镇大曹庄村

 

阜宁县气象局

阜宁县强对流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项目(阜宁增补X波段天气雷达)位于盐城市阜宁县沟墩镇大曹庄村,项目占地面积为737.5m2,新建1座雷达铁塔、1座设备方舱及其他配套设施,塔上架设X波段天气雷达系统。工程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4.5万元。本项目雷达天线工作频率范围为9300MHz~9500MHz,峰值功率为(200×2kW,天线增益为49dBi,口径为4.5m,架设在雷达塔(塔高25m)顶,外侧以天线罩(直径7.2m)加以保护。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电场强度、磁场强度、污水、噪声、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工程施工对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最低,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

2电磁辐射防护距离设置:距雷达天线中心半径13m范围内禁止建设屋顶高于雷达天线水平扫描平面下方0.5m(即海拔28.25m)的建筑物。工程运行后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9.48V/m、功率密度不大于0.248W/m2控制限值要求

3)雷达站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工程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雷达站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周围居民点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5)项目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铅酸蓄电池报废后产生的废旧蓄电池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和处置。

6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