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年成效,厚植典型根基——江苏省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研讨交流

发布时间:2025-05-22 16:30浏览次数:

为总结江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经验,持续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519日,省生态环境厅以线上+线下形式组织开展江苏省第五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研讨交流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启动十周年典型案例成效回头看活动。



活动邀请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有关专家点评交流,特邀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处长季林云视频连线指导,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江苏海事局和江苏海警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季林云高度评价江苏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中的创新实践。他指出,本次研讨交流的20个案例生动体现了以修复为导向的工作思路,均具有典型性和可借鉴性。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严中良从携手共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效衔接和深入推进各部门协同履职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燕枫对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推动行业、区域污染治理与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的成功经验给予了肯定。同时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全面落实最新要求,结合《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围绕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方面继续走在前、做示范’”的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任务和措施;要全面提升办案水平,把好线索筛查、案件办理和执行三个重要关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要全面加强统筹协作,从部门联动、制度衔接和生态效果与社会效果共赢三个方面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全面提升质效。

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是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十周年江苏优秀案例代表的一次全面总结和交流,更是对今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一次有力推动和激励。以本次活动为新的起点,将有力推动省内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和《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继续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江苏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