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评文件编制监督管理典型案例(四十九)

发布时间:2025-06-12 15:14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9号),我省持续开展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现公布2024年以来已经完成失信记分的三件典型案例,其他案例将适时公布:


案例一


由昆山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写的《盐城大丰丰嘉绝缘电气有限公司年产2万支空心复合绝缘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报告表》源强分析提到本项目配胶工艺涉及排放甲苯等污染物,未给出相应排放标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对昆山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9831880X5)及报告编制人员孙华岩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


案例二


由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托克托分公司编写的《大唐智慧(睢宁)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大唐邱集2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1、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项目运营期光伏板清洗将产生清洗废水,但《报告表》未识别并分析该清洗废水产排污情况。2、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周边环境概况交代不清,环境保护目标图、表不一致,且未按每个发电项目说明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未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位置关系图,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托克托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22MACJX60TXC)及报告编制人员王峰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


案例三


由南京市中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南京光芒彩色印务有限公司包装盒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如下质量问题: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根据《报告表》,原辅料VOC含量表中水基纸/塑接口胶VOCs含量6.5%、密度为1克/毫升,折算为6.5克/升错误,应为65克/升,不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GB33372-2020)中限量值(≤50克/升)。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南京市中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20YREP3A)及报告编制人员彭功军分别实施失信记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