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5-01659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核管局 发文日期:2025-06-27
名 称:2025年6月26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5年6月26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27 17:03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新建3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及1座固定式X、γ射线探伤房项目

盐城

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新厂区2#联合厂房2外东北侧新建3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1#~3#探伤房)和1座固定式X、γ射线探伤房(4#探伤房),1#探伤房配备2台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均属Ⅱ类射线装置),2#探伤房内配备1台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属Ⅱ类射线装置),3#探伤房内配备1台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属Ⅱ类射线装置),4#探伤房内配备1台192Ir γ射线探伤机(单枚活度均为3.7×1012Bq,属Ⅱ类放射源)、1台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00kV、最大管电流5mA,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公司产品的无损检测。

主要环境影响:

X射线、γ射线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放射源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定期检查探伤房辐射工作场所工作指示灯、联锁装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六)废旧放射源应当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

(七)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胶片等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07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