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实录 | 新闻发布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设计及成果应用
2025年9月12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设计及成果应用情况,解读《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介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成效,宣传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典型经验做法。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杨凯、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主任庄新文、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沈红军、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磊、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陈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华晓皓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华晓皓: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也是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明底线、划边框”的作用,推动全省各地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介绍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杨凯,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主任庄新文,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沈红军,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磊,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陈媛。我是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华晓皓。
首先,请杨凯处长介绍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杨凯:记者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以来,国家对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大探索持续深入,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后,从总体要求、机制建设、实施应用、监督考核到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链条制度建设体系。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通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保障我省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体开展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分区管控体系建设。中办、国办意见发布后,省委、省政府结合我省特点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配套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全链条管理,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同步建成“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平台,努力实现管控规则“一手清”、研判结果“一键查”,为项目准入、企业选址提供智能判定。坚持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目标,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4570个管控单元(其中陆域4268个单元,海域302个单元),每个单元均制定差异化、精细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准入要求、规范开发行为。
二是不断强化分区管控政策协同。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完善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南京、南通作为国家衔接首批试点城市,率先完成衔接任务。我们以产业园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为重点,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评、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等制度全链条融合贯通,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地方立法,已将有关要求纳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
三是全面推动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发挥准入把关作用,指导燃气管网、高速公路等线性工程优化选址选线,有力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发挥决策支撑作用,把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的环境基础设施、环境质量状况、准入清单等信息落图,通过大数据集成,支撑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发挥联动管理作用,选取部分园区开展环评分类管理试点,探索分区管控与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融合的路径。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改革及应用三年工作方案(2025-2027)》等最新精神,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定期调整,进一步完善目标导向、精准管控、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推进“落地应用”和“数字化建设”,为重大政策决策制定、重大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合理布局提供支撑,不断优化我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苏。
在此,我向各家媒体、各位新闻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和支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主持人华晓皓:谢谢杨凯处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
省广电总台融媒体中心记者:刚刚提到了两办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配套出台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实施细则》,能否介绍一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会给江苏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带来哪些变化?
主持人华晓皓:这个问题请杨凯处长回答。
杨凯:感谢您的提问。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地实施,我们配套出台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作为《实施方案》的配套文件,针对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制定发布、系统建设、调整更新、实施应用、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提出具体管理要求,规范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
《实施细则》包括刚才提到的①方案制定发布、②系统建设、③调整更新、④实施应用、⑤跟踪评估和⑥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内容,共提出十八条具体要求,是对《实施方案》的细化,旨在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其中,第一条和第二条为总则,明确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等;第三条从方案制定发布方面,明确了省级方案、市级方案的总体要求;第四条至第六条为系统建设、成果数据管理方面的内容,明确职责分工,提出了功能建设和成果数据管理要求;第七条从调整更新方面,规定了定期调整、动态更新程序和备案要求;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为实施应用内容,明确了实施应用的主体和应用要求;第十二条从跟踪评估方面,明确了年度跟踪内容、五年评估内容;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为考核监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实施主体和激励措施。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为附则,明确了解释权限和施行时间。
《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全省生态环境管理进入“分区分类、精准精细、预防为主、协同高效”的环境精细化管理新阶段,为守住环境底线、优化发展空间、提升治理能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江苏提供强有力、基础性的制度保障,最终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更优平衡。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以来,对于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严格守住了生态底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要求立在前面,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实现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关口前移”。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该保护的区域保护起来,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把“发展同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管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细化环境要素分区管控措施,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二是持续提升治理水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系统集成,落实到每个管控单元,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一图通览、一表通查”,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了解环境要求、参与环境治理提供了便捷的平台,有利于形成多元共治、决策科学、机制顺畅的高效环境治理体系。通过落实分区管控“硬约束”,实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显著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水平。三是协同推动绿色发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通过纳入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监督体系,有力压实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在宏观决策与调控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资源因素,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实行分区差异化管理,不断优化开发建设活动,协同推动减污降碳、绿色发展。建好用好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服务项目招商引资、指导项目选址选线,引导产业科学布局、有序转移,保障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实施,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以高水平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
交汇点记者:据了解,江苏省自2020年就发布了《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请问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几年来,江苏省生态环境质量有何改善?
主持人华晓皓:这个问题请沈红军副主任回答。
沈红军:感谢您的提问。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并实施差异化准入要求,通过强化空间约束、精准溯源治理、深化联防联控以及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机制,有效优化了空间开发格局,推动了重点区域减排增效,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大气、水、生态等要素污染防治中的应用。制度实施几年以来,江苏省生态环境质量发生了明显改善,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水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长江和太湖流域)、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流域治理实现水质稳定达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以来,通过加强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构建我省“江河湖海”生态环境“一保护三治理”治水格局,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十四五”以来,我省国考断面年均水质已连续3年达到优级水平,2025年1—8月,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2.4%,继续保持优级水平;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12个干流国考断面水质均符合Ⅱ类标准;京杭大运河江苏段水质总体为优,沿线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主要入海河流90.9%的国考断面水质达Ⅲ类及以上,无劣V类水质断面。
二是精准施策实现“江苏蓝”常态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以来,针对各级各类产业园区特点,分别制定重点管控单元细化准入清单,通过精准施策、严格准入、推动改造等手段,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保障条件好的地区科学布局、有序转移。“十四五”以来,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中向好,PM2.5年均浓度连续4年以省为单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25年1—8月,PM2.5平均浓度继续保持改善。
三是分区保护提升生态韧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以来,通过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开展退渔还湿、退田还林等生态空间差异化修复措施,全省生态质量保持基本稳定,生态质量评价连续4年为“二类”。对水质极度敏感的国家二级保护物种中国淡水蛏、背瘤丽蚌在全省多地检出;沙家浜湿地的鸟类从69种增至180种等,都标志着我省自2020年以来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生态韧性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跟踪评估,通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变化、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等信息反馈,提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优化建议,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各项措施,更好地服务于精准管控与高质量发展。
省广电总台新闻广播记者:刚刚提到了江苏省建立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系统,能不能介绍一下系统的基本情况以及系统在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中发挥的作用?
主持人华晓皓:这个问题请陈媛副主任回答。
陈媛:感谢您的提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系统主要包括环境容量预估、项目准入预判等功能;公众端为企业、公众、第三方技术单位等用户提供管控单元信息查询、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辅助分析等公共服务。通过系统建设,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实现数据集成。系统整合了全省4570个分区管控单元矢量信息,打通国家、省、市和外部门数据归集共享通道,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工况监控、用电监控等各种监测监控设施的数据集成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底图上,形成信息集成“智慧一张图”,实现环境质量自动预警和任务发布、反馈功能,提升综合服务支撑效能。
二是推进管理集成。将16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纳入重点管控单元,有序推进信息核实和数据归真。将园区规划环评确定的环境质量、排放总量、准入清单、监管任务等全面纳入平台监管落实,同时通过“一企一档”将驻园企业的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等信息进行集成,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全景扫描、智能研判功能,为各级管理部门在项目准入研判、排放总量控制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支持成果应用。平台为企业、公众、第三方技术单位等用户提供公共服务,目前注册用户已有6700余个,累计访问量达13.3万人次,导出分析报告2.9万多份,分区管控成果数据广泛应用于建设项目前期选址评估、产业园区规划范围核验等场景。同时向各设区市提供统一数据接口,支持对本市范围内数据和服务进行扩展,为各级行政审批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动态更新、定期调整、跟踪评估、成果发布等功能,并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一步完善智慧研判与决策支持功能,推动成果有序共享与深度应用。
新华日报记者:据了解,国家目前正在要求各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工作,能否介绍一下这项工作开展的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主持人华晓皓:这个问题请庄新文主任回答。
庄新文:感谢您的提问。2025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总结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五年以来各项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根据要求,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细化工作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为科学评估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成效,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优化完善,结合江苏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方案》,对省、市五年评估做出了详细安排部署。
二是务实开展评估。五年评估从组织实施、成果管理、成果应用、监督管理四个维度共计15项指标开展系统评估,分析进展情况、问题清单、有关建议、后续工作计划等。组织实施方面,主要通过评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标准、文件及将分区管控要求纳入地方性法规情况;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衔接联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做法情况;开展分区管控工作宣传、培训情况等,不断健全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成果管理方面,主要通过评估各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年度更新前后三类单元面积、空间格局变化情况;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及平台公众服务提供情况等,不断规范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流程。成果应用方面,通过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综合决策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环境管理支撑、区域流域管理等领域发挥的支撑作用情况,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领域。监督管理方面,主要通过评估监察、执法等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理整改情况,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以来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等,不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与监督执法工作联动。工作创新方面,衔接美丽江苏建设要求,本次五年评估在国家跟踪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就数据系统集成、区域流域管理方面成效创新开展评估。数据系统集成,关注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系统强化科技与数字化手段,整合数据情况、与相关工作衔接情况、可实现的功能,以及取得的成效、发挥的作用。区域流域管理,结合相关部门和相关设区市工作情况,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大运河沿线、沿海地区等重点区域(流域)管控要求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发挥的作用。
三是强化省市联动。目前,本次五年评估正以省级统筹协调、市级实施的形式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层面,加强对各设区市跟踪评估工作指导,成立由省评估中心、监控中心、监测中心、环科院等单位组成的技术组,提供技术保障和数据支持。市级层面,各设区市分别开展评估工作,落实省级工作部署,组建评估技术团队,加强资金人员投入,切实保障市级工作成果质量。
通过首次五年评估工作,将进一步完善我省跟踪评估机制,总结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以来五年间各项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列明评估事项进展情况、问题清单、有关建议及后续工作计划等,形成五年评估自评估报告。下一步,我省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要求,总结成效、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及时完善相关举措,进一步提升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南京晨报记者:请问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落地应用方面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主持人华晓皓:这个问题请张磊副院长回答。
张磊:感谢您的提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主要从优化全省发展保护格局、引导产业绿色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等多方面推进落地应用。
一是推动优化空间布局。在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方面,江苏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科学指导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为江苏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坚持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4570个管控单元,每个单元均制定差异化、精细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准入要求、规范开发行为。在建设项目选址过程中,都要充分衔接项目涉及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明确项目管控单元与准入要求,为项目选址选线提供依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以来,已指导全省102个线性工程优化选址,主动避让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并采取无害化方式穿越。挡住或优化了化工、冶炼、电镀、石化、玻璃、印染等行业的281个项目,充分发挥了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作用。
二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为产业发展“明底线”“划边框”,通过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把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控制单元,直接服务于生态环境管理。一方面,能够推动园区、企业从源头上实现减污降碳,在水、大气、生态监管方面,严格执行“红线”“底线”“上线”,能够引导传统产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腾出更多环境容量;另一方面,支撑了地方产业布局优化、资源能源开发利用等规划编制,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塑造新优势。
三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为基础,深入分析区域开发建设活动布局、规模和强度与生态安全保障、环境质量改善的影响关联;以空间单位为核心,构建起“质量目标—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差异化空间管控体系,为从源头上统筹推进发展与保护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技术手段。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以来,保护了202个重要生态空间,有力推动了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修复,为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场景,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和现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融合,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各项规划、各类建设项目及生态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切实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作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依据。
主持人华晓皓: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就发布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