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09-16 16:21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支撑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组织起草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统一标准《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0月16日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正式回复。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梁宵;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邮编210019;联系电话:025-69586334、13813381946,邮箱:liangxiao@jshb.gov.cn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