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5-01963 |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
发布机构:核管局 | 发文日期:2025-09-09 |
名 称:2025年9月9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5年9月9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泰州500千伏泰胜5258/泰利5289线8#~9#迁改等工程 | 泰州市泰兴市河失镇、黄桥镇 | 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泰州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 | 本项目包含2条500kV线路迁改,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1)500kV泰胜5258/泰利5289线8#~9#迁改工程 新建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km,新建双回角钢塔3基;恢复架设500kV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0.7km;拆除现状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7km,拆除双回路铁塔2基。 (2)500kV官泰5W17线168#~171#迁改工程 新建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3km,新建单回角钢塔4基;恢复架设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68km;拆除现状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3km,拆除单回路铁塔4基。 | /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生态影响,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2)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尽量避免雨天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点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不排入周围环境,避免污染周围水体。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3)项目施工时,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运输车辆禁止鸣笛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等,由资产所属单位统一回收利用,不随意丢弃;拆除基础产生的少量混凝土等其他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禁止随意丢弃,输电线路塔基开挖的余土及时就地铺平;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后由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组织,充分利用线路沿线周围现有场地作为临时占地,减少开挖,做好区域的防护,减少水土流失。 6)塔基开挖应保留表层土壤,土石方回填利用。拆除铁塔时,须对塔基基础进行清理,再以表层土回填,使其恢复原有地形地貌,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7)导地线展放作业尽可能采用跨越施工技术,在经过树木时,采用搭设毛竹跨越架,将导引绳和牵引绳置于跨越架上操作,减少对植被的损害。 8)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新建塔基、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及拆除塔基处进行植被恢复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恢复植被区域应根据原有用地类型和周边区域景观现状,做到景观协调性和实用性,林草植被以当地乡土树草种为主。 (2)运行期 1)合理选择导线及优化导线相间距离,按设计要求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在后续设计、建设阶段,在确保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关控制限值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导线最小对地距离;线路与公路等设施交叉跨越时,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确保足够的净空高度。 2)在满足项目对导线机械物理特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低噪声水平的导线、子导线分裂间距、绝缘子串组装型式等;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确保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相应声功能区的要求。 3)在本项目输电线路线下设置高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示牌。可采取集中宣讲、分发宣传材料等措施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4)开展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监测工作,如发现线路周围电磁环境、声环境超过环保标准,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