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30 17:50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及管理过程中的技术支撑和咨询作用,根据《江苏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苏环办〔2026〕131号,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江苏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进行全面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工程技术类、环境管理类专家面向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公开征集;工程造价及财务审计类专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二、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没有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政治可靠,能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与国家大政方针保持一致;

(三)熟悉本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能够本着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独立、公正、客观地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四)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与入库所需专业领域研究或专项工作5年以上;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应工作。

三、专业条件

(一)工程技术类专家:具备丰富的工程项目经验,熟悉以下十二个领域之一的污染治理技术,工程设计要求等。

1.地表水环境治理。包括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

2.太湖综合治理。包括太湖流域跨区域河流系统治理、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城镇污水管网、农业面源污染拦截等关键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

3.海洋污染防治。包括入海河流综合治理、沿海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海洋垃圾清理以及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等。

4.大气污染防治。包括燃煤及落后工业锅炉窑炉淘汰退出与清洁能源替代、重点工业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治理、面源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噪声污染防治等。

5.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核算,包括碳普惠、碳资产与MRV核查等;节能降碳工程技术,包括重点领域甲烷控制与综合利用试点示范,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示范,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试点示范等;气候适应与气候韧性,包括气候风险评估、防洪排涝、海岸带防护、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评估等;生态碳汇,含林业、农田、湿地、海洋蓝碳、生物固碳等;低碳政策标准,效益评估与数字化监测等。

6.土壤污染防治。包括涉重金属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底泥以及酸性废水等污染源整治,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7.地下水污染防治。包括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等。

8.农村环境整治。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

9.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包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废旧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和风机叶片等新兴固废专项治理技术。

10.新污染物治理。包括新污染物源头替代、过程阻断和深度去除等相关工程措施。

11.生态修复。包括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岛”建设等。

12.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包括生态环境监测(观测)站(点)建设,监测数智化能力建设,监测定位导航设备(模块)更新,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人工智能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模型开发及场景应用,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能力提升等。

(二)环境管理类专家:熟悉(一)所述十二个领域之一的生态环境政策法规、规划标准与管理制度,能够从政策符合性、规划协调性、项目必要性等角度为资金项目评审提供专业意见。

(三)工程造价及财务审计类专家: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或财务审计经验,熟悉(一)所述十二个领域之一的工程造价或财务审计工作,工程造价专家需获得一级造价师证书;财务审计专家需获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四、专家征集方式

申请人需按照要求填写《江苏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申请表》(附件1),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签署专家承诺书(附件2),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推荐单位应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17:30,纸质版寄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  高工、徐工

联系方式:025-58527220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邮编:210036

电子邮箱:zxzj@jshb.gov.cn

 

附件:1.江苏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申请表

2.专家承诺书

 

 

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1

江苏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证件照

民  族


是否在职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身体状况


工作单位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从事本专业年限


技术职称(请附相关材料)

□正高级   □副高级

评定时间


现任职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行业领域

(可多选,最多5项)

(一)工程技术类

£地表水环境治理  £太湖综合治理  £海洋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应对气候变化  £土壤污染防治

£地下水污染防治  £农村环境整治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新污染物治理    £生态修复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二)环境管理类

£地表水环境治理  £太湖综合治理  £海洋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应对气候变化  £土壤污染防治

£地下水污染防治  £农村环境整治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新污染物治理    £生态修复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三)工程造价类

£地表水环境治理  £太湖综合治理  £海洋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应对气候变化  £土壤污染防治

£地下水污染防治  £农村环境整治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新污染物治理    £生态修复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四)财务审计类

£地表水环境治理  £太湖综合治理  £海洋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应对气候变化  £土壤污染防治

£地下水污染防治  £农村环境整治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新污染物治理    £生态修复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个人简历(与本领域相关的个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不超过500字)

主要技术工作业绩(包括主要专业技术成就和贡献,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情况及成效等,不超过500字)

个人申请和承诺:

 

本人自愿申请加入江苏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2

专家承诺书

本人以专家身份参加江苏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知晓有关工作要求,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对所提供个人信息的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

二、强化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及时学习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三、严格执行评审工作的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提出审查意见,对出具的审查意见终身负责;

四、与评审对象存在利益关系、法律纠纷,或者受委托参与咨询等情况时,承诺主动提出回避;

五、不借参与评审的机会和便利招揽项目;

六、不收受评审组织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其他非正当利益,不参加评审对象组织的宴请、旅游、社会营业性娱乐活动;

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评审资料,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评审信息,不侵犯评审内容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八、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处理与评审工作相关的询问、质疑和投诉,在评审工作中发现有关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及时反映有关情况;

九、接受、协助、配合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