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4000650/2026-00348 |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
| 发布机构:核管局 | 发文日期:2026-03-23 |
| 名 称:2026年3月23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2026年3月23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通1000千伏泰吴I/Ⅱ线458#~462#迁改等工程 | 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及海门街道 | 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 1000kV泰吴Ⅰ/Ⅱ线迁改工程 新建10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2.0km,恢复10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8km,拆除10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95km。新建6基杆塔,拆除5基杆塔。
2. 500kV东新5645/新官5K37线迁改工程 新建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563km,恢复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237km,拆除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563km。新建3基杆塔,拆除1基杆塔。 | /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噪声、扬尘、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对周围环境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和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本项目施工期除设置围挡外,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施工设备尽可能远离施工场界及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施工组织减少高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时间、夜间不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确保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限值要求,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输电线路施工具有占地面积小、跨距长、点分散等特点,每个施工点上的施工人员较少,且一般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拆除的杆塔、导线分别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的杆塔、导线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 (4)本项目对评价范围内的动植物和自然生态系统影响有限,在采取必要的、具有针对性的生态保护措施后,该建设项目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对线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影响可降到最小。 二、运行期 (1)加强巡查和检查,做好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在本项目输电线路线下设置高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示牌。可采取集中宣讲、分发宣传材料等措施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3)开展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监测工作,如发现有居民住宅处电磁环境、声环境超过环保标准,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626618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