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举办法治教育培训

发布时间:2026-03-30 16:17浏览次数:

为第一时间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举办2026年第一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教育培训。培训聚焦生态环境工作的法治需求,邀请业内权威专家授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面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夯实法治根基,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提升注入强劲动力。



此次培训紧扣生态环境法治工作重点与难点,授课师资均为相关领域深耕多年的权威专家,精心设置课程,内容兼具专业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当天上午,全程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海嵩,以《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定位与重点问题》为题,对法典进行深度解读,针对法典施行后立法执法等工作的衔接准备给出专业指导,为参训人员准确把握法典核心要义、做好实施准备理清思路。



下午的培训课程同样亮点纷呈。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姜立从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规范性的司法审查角度切入,结合生态环境败诉案件,深入剖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提供实践指引;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部部长钟声聚焦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展开专业解读,助力参训人员精准掌握标准要求,更好地应用于环境监测实际工作。




培训强调,此次学习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体参训人员要集中精力学,妥善统筹工作,确保培训效果全覆盖、无遗漏;要深入思考学,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法典实施中的疑点难点积极研讨,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要联系实际学,结合本地区、本岗位工作实际,谋划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具体举措,真正实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课程设置精准、内容干货满满,权威专家的解读和指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操性,不仅深化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理解和认识,也明晰了行政执法中的规范要求和工作方向。

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提升法治素养和执法履职能力,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以严密的法治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推进,为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