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发布时间:2026-04-02 14:06浏览次数:
3月26日,泰州市市长万闻华主持召开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填补了生态环境领域系统集成立法的空白,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系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核心要义,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与时俱进推动行政法规立改废释,稳妥做好新旧法规衔接过渡,着力构建上下贯通、系统完备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牵引,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