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守护生态,以法典护航共生,苏州、连云港两地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普法热潮

发布时间:2026-06-01 16:15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环境法典知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近日,苏州、连云港相继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普法宣讲活动,以法治力量护航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根基。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将于今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法典化”新时代。


以法典为纲,筑牢美丽苏州法治屏障


5月27日,苏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集体学习生态环境法典。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维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苏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分层分类组织系统学习,一体推进宣传教育,压紧压实各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与法治素养。要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条款要义,将法典要求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能力、监管水平。



会议强调,苏州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推进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稳妥做好制度衔接,坚决维护法治统一。要聚焦重点任务,以美丽苏州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太湖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建筑垃圾管理、全面绿色转型等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系统化、精细化水平。


以法典为引 守护美丽港城生态底色


5月21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连小环”普法活动,活动特邀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钟宏全律师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项宣讲。



活动紧扣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以“走近生态环境法典,护航生物多样性”为主题,系统解读法典立法意义、核心内容及实践要求,重点阐释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实践,结合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等核心条款,以案释法阐明破坏生物多样性的法律后果。同时对照《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专家解读地方立法配套要求,强调连云港作为生物多样性富集区,须严格落实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野生动物规范放生、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等规定,构建“法典 + 地方法规”双层法治防护网。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法典宣贯为契机,持续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连小环”普法进机关、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监管体系,强化执法司法联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格局,为建设美丽连云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