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6-06-26 14:48浏览次数:
近日,宿迁市市长刘浩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六十六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并听取宿迁贯彻落实相关建议,专题审议《江苏省宿迁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宿迁市城乡水环境改善项目清单(2026—2028 年)》,同时听取《宿迁市贯彻落实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相关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培育新动能、拓展新空间。要畅通转化通道。持续优化GEP核算体系,构建VEP核算体系,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搭建区域性碳交易平台,整合碳计量、碳汇开发、交易服务等各方资源,推动生态资源高效资产化。要拓展发展空间。坚持生态资源化、价值化、产业化,建立生态产品清单,细化确权登记规则,把生态产品转化为可交易的资产。探索碳中和类REITs、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市场化模式,赋能项目落地与产业升级。要加强对上争取。以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为契机,全力争取政策支持,及时总结试点创新举措与典型案例,放大试点带动效应。
会议强调,推动城乡水环境改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科学编排工程项目。紧盯自身发展亟需,按照轻重缓急编排年度项目清单,加快补齐城乡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逐项审核论证项目的针对性与可行性,确保项目编排精准高效。要超前做好要素保障。加快可研立项、规划许可等手续办理,确保项目顺利落地。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拓宽多元化资金保障渠道。要精心组织建设运维。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健全完善标准化、精细化施工管理体系。建立设施巡检、维修保养等运维机制,确保工程设施发挥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