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成功举办第二期法治教育培训——案例展示提质效 法典培训强根基
6月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成功举办2026年第二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教育培训,聚焦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内容,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实务交流。
开班仪式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燕枫作开班动员讲话。他指出,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当前正处在规范化、精准化提质转型关键窗口期,本次培训依托精选案例全流程复盘、法典条文专题授课,破解基层办案堵点难点、推动改革纵深推进,力争实现“复盘一个案例、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批案件”的培训目标。他强调要抓好“三个转化”,把法典条文转化为办案标尺、把典型案例转化为操作范式、把部门联动转化为协同机制。提出“三个强化”的工作要求,要强化案件质量管控,严把线索、磋商、修复三关口,打造精品案、标杆案、示范案;强化跨部门协同合力,健全行刑衔接、公益诉讼联动机制,破除部门壁垒;强化生态修复实效,严守修复优先原则,杜绝重赔偿轻修复,依托多元替代修复新模式,确保受损环境、生态功能、公共利益全方位保障落地。
本次培训精选了五大类型共23个案例,各地办案人员生动展示办案思路、难点处置与经验启示,来自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和南京大学法学院的8位专家现场或线上逐一精准点评,从法律适用、实务规范、技术评估等维度提炼办案亮点、剖析共性症结,为同类案件办理厘清路径、明确范式。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损害赔偿指导处负责同志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展及工作思路”专题授课,立足法典新规,逐条深度解读法典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条款,厘清法条内涵、适用边界与制度创新要点;同时结合全国各地最新创新实践,剖析改革新形势、新任务,精准指明制度落地实施路径。针对参训各地在磋商流程、公益诉讼衔接、替代修复、简案办理等实务难点提出的疑问逐一答疑解惑、释明实操口径,有效破解基层办案堵点困惑,为我省下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纵深推进改革落地明晰了工作方向、夯实了实操支撑。
省检察院陶国中副检察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法条新规,围绕法典对生态环境检察履职、公益诉讼制度、跨部门协同共治三方面法定要求深入解读,立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实践,就深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行刑衔接、联合专项整治等协作机制细化落地举措,对下一步健全执法司法协同链条、用好法典法律依据、聚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作出工作部署。
省法院、省财政厅、江苏海事局等15个省有关部门、机构,全省13个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和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案例鲜活、授课务实、指导精准,有效打通法条与实操壁垒。
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把培训成果转化为落地举措,持续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高标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各项规定,持续擦亮江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样板名片,以高水平生态法治护航美丽江苏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