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在苏“亮剑”:万元罚单倒逼码头环保蝶变
“以前觉得扬尘管控可松可紧,现在生态环境法典划出了硬杠杠,环保责任再也不是软任务。”站在码头边,一位企业负责人指着远处刚刚覆盖完全的物料堆,感慨地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以来,苏州各执法部门迅速行动,交通运输领域更是率先亮剑。近日,昆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出全市首张“扬尘罚单”,这也是苏州首个适用生态环境法典的执法判例。
当天,执法人员照例在辖区港口码头巡查。该码头紧临城市生活区,堆场上黄沙露天堆放,一阵风吹过便细尘扬起;且码头前沿的雾炮设备锈蚀损坏,喷淋管道干涸无水,无法抑制扬尘。执法人员到达时,码头装卸作业正在进行,物料从传送带上倾泻而下,扬尘直排空中。“抑尘设施不能用、物料不覆盖、装卸不降尘,这三条都是硬伤。”执法人员现场取证,逐一固定证据链。经查实,该码头企业存在多处违法问题:易扬尘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雾炮设备损坏失效,前沿缺少有效喷淋设施;装卸全过程未采取密闭、喷淋等防控手段,作业扬尘无法有效抑制。
经执法人员查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依据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项,执法部门依法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扬尘治理,既是水运生态的关键一环,也是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抓手。港口码头依水而建、业态集中,每一个环节都牵动着周边居民“房前屋后”的空气质量。为此,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苏州交通运输执法系统持续加密巡查频次,聚焦扬尘、污水、岸电、固废等环节,实施全链条监管,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前
整改后
值得一提的是,执法人员并未“一罚了之”,而是现场为企业负责人逐条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新增条款和刚性要求,讲解码头扬尘管控标准、作业规范和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厘清环保边界、补齐认知短板。“新法典明确了硬标准,划出了硬红线。公司一定全面对标、立行立改。”企业负责人当场表态。目前,该码头已完成露天物料全覆盖,采购安装全新雾炮抑尘设备,并建立环保设施日常巡查、运维台账,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该案为典型示范,持续深化水陆一体生态环境治理,强化与交通运输部门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港口扬尘、水污染专项整治,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方位规范港口作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