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法典要义,护航园区绿色发展——“苏小环与法同行”(淮安专场)普法活动走进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
9月9日,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办,淮安市生态环境局、淮安市洪泽生态环境局承办的“苏小环与法同行”(淮安专场)普法宣传活动走进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面向一线环境监管人员、园区企业负责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贯。本次活动旨在学习贯彻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推动法典规定在基层园区落地生根,切实提升园区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本次活动由省生态环境厅特派法律顾问王凯律师开展专题宣贯。宣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基本概况、总则、环评制度、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展开,结合典型案例剖析,立足洪泽经开区产业实际,聚焦园区印染、化工两大重点行业突出问题,梳理园区企业核心环境法律风险,提出针对性合规管控措施,给出实操应对建议,授课兼顾理论深度与实务指导性,实现重点行业靶向普法宣贯。淮安市洪泽生态环境局一线法制骨干结合本地典型执法案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新标准、新要求,帮助参训人员深入理解、精准把握。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参会企业代表发放2026年版《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普法读本,为企业系统学习固废领域地方性法规提供翔实学习资料。宣贯活动设置现场交流答疑环节,企业代表结合自身生产实际,围绕环评管理、固废处置、新法落地执行等现实难点踊跃提问,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答疑解惑,直面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生态环境堵点。
活动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里程碑;既是一线执法监管的“总规矩”,也是企业绿色发展的“指南针”。企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体,一是要主动跟进学习新法,把法典精神融入思想认识,做到知敬畏、明边界,为依法开展生产经营筑牢思想基础。二是要坚持自查自纠防患未然,常态化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及时补齐环保设施和管理制度短板,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三是要主动对标法典规定,将环境合规嵌入生产全流程,算好“环保账、法律账、经济账”。
法治兴则生态兴,企业守正则发展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面实施,法治力量将持续赋能园区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引导企业把守法合规转化为内生发展动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深耕普法宣传阵地,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执法与帮扶并重,推动法典精神下沉基层、入企入园,以法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