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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做样频次问题
内容 尊敬的省厅领导您好,请问关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做样频次有明确规定多久一次嘛?以下为困惑点:1、已作废的HJ355/T-2007中8.4明确规定:在连续排放情况下,至少每小时获得一个监测值,每天保证有 24 个测试数据......。 2、目前适用的HJ355-2019中6.1明确规定连续排放时,每日从零点计时,每 1 h 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如:每 15 min 采一次样,1 h 内采集 4 次水样,保证该时间段内采集样品量满足使用)......。3、《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的通知中第六条明确国控企业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2个小时自动采样一次,并整小时实时传输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提交时间 2025-04-30 16:39:47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5-05-06 16:28
内容回复

pH 值、温度和流量采样和监测请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中6.1.1 瞬时采样的规定执行;CODcr、TOC、NH3-N、TP、TN采样和监测请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中6.1.2 混合采样的规定执行,即每1h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


答复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