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排污许可证填报内容 |
内容 | 我公司属于钢铁短流程企业,经电炉炼钢(高速工具钢)热轧(无生产废水)后进行冷轧酸洗,使用盐酸和硫酸,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钢铁工业(HJ 846—2017)》表3中相关冷轧酸洗废水产物信息填报排污许可证, 环评(自查报告)手续识别有总铬,没有六价铬,生产原材料厂商提供的材料清单也仅有铬含量检测结果,废水第三方检测结果也是六价铬未检出,请示省厅领导,是否在申报排污许可证时仅需填报总铬 |
提交时间 | 2025-08-11 13:48:08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日期 | 2025-08-13 09:33 |
内容回复 | 您好,原材料有铬检出,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HJ846-2017),建议排污许可证填报过程中,对废水污染物同时识别总铬和六价铬。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