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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相关问题咨询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关于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有2个问题要咨询省厅,感谢!1.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进行低浓度颗粒物的监测,要测试含湿量,干湿球法和阻容法两种方法是否都可以用?2.企业自行监测项目,排污许可证中对低浓度颗粒物的监测频次要求是“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在进行低浓度颗粒物监测时,监测3次,3次的采样时间是否都要达到1小时?
提交时间 2025-12-31 10:10:46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6-01-04 11:13
内容回复

您好!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中对废气水份含量的测定装置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冷凝法、重量法、仪器法,未对干湿球法和阻容法进行规定。你单位在开展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时,关于废气水分含量的测定,应当采用在低浓度颗粒物方法扩项时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认可的方法标准。

根据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的规定,废气手工采样方法的选择需参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GB/T 16157、HJ/T 397等执行,但该标准未明确规定企业在开展自行监测时所需监测数据的组数,以用于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排放量及达标判定分析。但是标准HJ/T 397中4.1.3条款对监测方案的制定进行了规定,要求调查生产设施的运行工况,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规律,以确定采样频次及采样时间。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关于验收监测频次的回复”,对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进行了解释。因此,排污许可证对某项指标“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有补充的,按照具体定义执行。无定义的,我省建议按照3个有效值样品执行。如后续国家出台相应技术规范文件,按照规范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