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5-9-18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要求,加强排放标准与技术规范衔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组织制订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s://sthjt.jiangsu.gov.cn)“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中查阅。
联系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周应品;电话:15366183395;邮箱:zhouyp@jshb.gov.cn。
江苏省环科院夏思佳;电话:13776682880;邮箱:xsjjshb@163.com。
附件:
1.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相关单位名单.pdf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