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2008年科研开放基金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1 21:43浏览次数: 26
苏环科院〔2008〕15号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及《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人才培养、人才引进、科研开放及科研奖励四项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加大江苏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放力度,促进环境保护高新技术的发展,设立科研开放课题基金,用于资助符合实验室研究发展方向,且需在实验室开展试验研究的课题。
1、开放课题资助范围
开放课题资助额一般在2万元左右,本年度主要资助废水深度处理、有机毒物治理与资源化、饮用水安全保障、污染土壤修复、有机废气处理等技术领域的课题(申报方向见附件1),优先支持已被国家或省立项的重点课题。
2、开放课题申报对象及程序
开放课题申报对象为全国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环科院内部究人员,课题申报书经省环科院科研部初审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由承担单位和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签定开放课题合同书,承担单位在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负责开放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
3、开放课题成果形式
开放课题成果由承担单位和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共享,结题前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相关论文或1项相关技术的推广应用。
4、开放课题申报书内容(具体格式附件2)
5、其他说明
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申报书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后送至或邮寄至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sci20011966@163.com。上一年度开放课题未结题的,本年度暂不受理申报。
附件请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jsaes.com/)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sthjt.jiangsu.gov.cn/)下载。
欢迎省内外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在2008年4月10日前申报江苏省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2008年开放课题。
联系人:王志良
电话:025-86520289
传真:025-86520289
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
 
 
 
 
 
二○○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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