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级领导工作分工​

发布时间:2024-10-08 16:03浏览次数:

 

祖力亚提•司马义: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

 

蒋    巍: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农工党中央常委、农工党江苏省委主委

 

秦亚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兼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负责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及水、太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分管办公室、水生态环境处、太湖水污染防治处、海洋生态环境处、厅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钱 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综合业务、财务审计、生态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工作。

分管综合业务处(生态文明建设处)、财务与审计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张明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土壤生态环境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分管土壤生态环境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局、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联系省辐射防护协会。

 

潘良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生态环境监察、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及固定源管理工作。

分管环境监察综合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厅第一、二、三、四、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厅行政审批窗口。

 

周富章: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党务和作风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分管市县工作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处。

 

邰成平,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二级高级监察官。

主持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王燕枫: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

负责生态环境法规与科技标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工作。

分管法规标准与科技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联系省环境科学学会。

 

尹荣尧: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自然生态保护、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分管自然生态保护处、宣传教育处(研究室)、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省环保联合会。

 

英剑波: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大气环境管理、生态环境执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工作、环境信访、环境应急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信访办)、应对气候变化处(对外合作处)、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省环境经济技术国际合作中心。

 

俞波涛: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

领导第三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徐州、淮安、宿迁区域范围内的环境监察工作。

 

陈庆明: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

领导第二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苏州、无锡、常州区域范围内的环境监察工作。

 

孙立新: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

领导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南京、扬州、镇江、泰州区域范围内的环境监察工作。

 

丁    立: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

领导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省直部门环境监察工作。协助潘良宝同志管理环境监察综合协调工作,协管环境监察综合处。

 

张    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

领导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南通、连云港、盐城区域范围内的环境监察工作。